南京女警帮服刑人员追回伤残赔偿

时间:2011-11-11信息来源:江苏法制报作者:

    新华报业网讯 近日,南京女子监狱民警经过多方协调与努力,帮助服刑人员钱某追回近4万元的身体伤残赔偿款。

  江西籍服刑人员钱某服刑前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同年10月,钱某因盗窃犯罪被捕,期间曾经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其损害赔偿一案,但案件进展情况一直没有进展,结果无从得知。入监后,钱某一直担忧赔偿款的下落,担心如果落入再婚的丈夫手中,自己出狱后将一无所有,改造情绪一度低落。

  钱某所在的南京女子监狱民警了解情况后,积极为钱某查询损害赔偿案件的进展情况。7月下旬,监区副监区长徐玉珍专程赴苏州了解情况,找到案件受理的法院和办案律师,得知钱某受伤后曾因无钱治疗,仅住院22天就被丈夫强行出院,留下了右侧3-8肋骨骨折、断端错位的后遗症。后来,赔偿案件以调解结案,钱某获得近7万元的赔偿。但钱某丈夫无业,一直纠缠法官和律师要领取这一赔偿款。

  南京女子监狱副监狱长刘卫真了解情况后,与钱某所在监区民警进行认真的讨论,决定要想办法帮助钱某追回本应属于她的伤残赔偿,不能因为钱某的人身自由被剥夺而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之后,监狱派出副监区长徐玉珍与当地法院、律师多次进行协调沟通。几经努力,在办好相关法律手续后,徐玉珍再赴苏州,代钱某领回了扣除案件受理费、伤残鉴定费、律师费、前期对方已支付的赔偿款余额3.75万元,并将这笔赔偿款打入钱某在南京女子监狱的账号。为期一年多的赔偿纠纷,终于圆满解决,钱某的合法权益在监狱民警的帮助和努力下得到了切实维护。(通讯员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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