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作中的自律与他律

时间:2011-11-16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网作者:

(通讯员 王彩云)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要确保公正、公平、公开、依法行刑,那么,监狱民警作为执法者,就必须做到严格自律和他律。

所谓他律,是指依靠外部要求来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上至国家法律,下至各种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各种考评制度,奖惩制度,都应隶属于工作中的他律。他律是否正确、完善,是确保我们的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何为自律?自律是指社会中的个体在行事时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反省,自我纠正的约束力。

他律离开自律,就如航船上的引航员离开舵手,无论你引领的如何正确,航船始终无法正常航行;而自律离开他律,就如舵手离开引航员,也许你能凭着丰富的航海经验航行,可一旦航程远了,难免不发生搁浅、触礁、碰撞等意外。所以,他律与自律,如果不能相辅相成,紧密结合,我们的工作,终将难以顺利进行。那么,如何将他律与自律紧密结合呢?笔者认为:首先应加强民警工人的思想素质教育。只有民警工人的思想素质提高了,才能真正将他律根植于心,实践于行动;其次,将他律真正落到实处。尤其是要把健全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予以落实,因为,人的思想总是处于发展变化之中,而工作环境中的是非观,荣誉观,直接影响着民警工人的思想动态。

思想决定行为。当一个团队建立并坚持了正确的是非观,荣誉观,在不断提升民警工人思想素质的同时,也增强了民警工人的团队意识和凝聚力;落到实处的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在真正考评出民警工人工作实绩的同时,也对民警工人的工作起到了监督促进作用。二者的有机结合,就能很好地促进民警工人的良性自律,从而有效推动监狱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所以,他律与自律,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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