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揪”出公安部督捕命案逃犯

时间:2011-11-25信息来源:北方新报作者:

  “清网行动”中,临河区公安局将一名潜逃14年的公安部部级督捕命案逃犯从监狱里“揪”出。

  1997年1月31日,临河区两名妇女被人持刀杀害,现金2万余元被抢劫,畏罪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刘殿明被列为公安部督捕逃犯。“清网行动”开展以来,临河区公安局将该案列为一号追逃案件。通过细致摸排和分析研判,临河警方来到内蒙古监狱管理局进行查询。经过查询比对,民警发现在内蒙古第一监狱因强奸、抢劫被判刑17年的服刑人员刘佃明和逃犯刘殿明的情况很相似。通过组织受害人亲友辨认、强化政策攻心等措施,11月23日,服刑人员刘佃明的心理防线崩溃,供述其就是临河警方通缉的网上逃犯刘殿明,并对其1997年1月31日在临河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白忠义 通讯员 周恩立 马生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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