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江苏省司法厅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总结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实践创造,出台了《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体系、科学化社区矫正体系、社会化安置帮教体系、规范化监管改造体系、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便民化法律援助体系、全民化法制宣传体系等“七大工作体系”,努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江苏省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年终岁末,回顾一年来的各项工作,不难看出在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的指引下,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核心工作的部署推进下,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实现了长足发展,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涌现出了汪家杰等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人物,在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网络,确保每一起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调处。 今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明确要求,以“大调解工作规范年”等活动为载体,大力整合社会调解资源,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机制的深入发展,强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评价考核,全面实施矛盾纠纷分类分级预警报告制度,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大力深化和完善专业调解机制,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层次。进一步调整和加强县、乡、村3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企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了多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网络体系。 今年10月,建湖县司法局成立了“流动调解庭”,对基层无法解决的重特大矛盾纠纷,跨部门、跨地域矛盾纠纷和突发性矛盾纠纷进行重点跟踪调解。调解庭配备专职调解员3名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兼职调解员若干名。同时建立各种类型专业调解人才库和调解应急机制。受理纠纷后,根据纠纷的类型,从专业调解人才库中挑选3至5人参与调解。流动调解庭实行24小时服务,并配备专车,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确保重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不久前,徐州市铜山区司法局在全区成立了24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司法局局长周同立介绍:“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室,能激发调解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拉近调解员和群众的距离,增添群众的信任感。” 在建立多元化矛盾化解体系的基础上,江苏司法行政坚持省级层面的季度矛盾纠纷分析会制度,立足预警疏导,加大经常性、集中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分级预警报告和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了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新类型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和社情民意反馈,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科学性。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攻坚化解专项活动,重点调解发展类、民生类矛盾纠纷,着力调处疑难复杂积案,进一步提高对突发性重大矛盾纠纷的应急反应及管控处置能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调解纠纷的增长并不意味着江苏省和谐指数下降。多元化矛盾化解体系使得各种矛盾纠纷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调处和化解,进入调解组织的有效统计范围。调解纠纷数量的激增是因为调解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所有发生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有效统计的结果。这恰恰是江苏多元化矛盾化解体系的成效显现。 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监管改造体系、科学化的社区矫正体系、社会化的安置帮教体系,使“首要标准”得到有效落实。 12月2日上午,一场为即将刑满服刑人员举办的就业推介会在南通监狱医教楼阶梯教室举行。来自通州天阳服饰有限公司等6家知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会议现场与30名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进行了洽谈,并签订了多份用工意向书。同时,该监狱还积极与人保部门沟通联系,邀请专家进监为服刑人员分析就业形势、进行就业指导,邀请知名企业参加刑释人员就业推介会,为服刑人员搭建刑释后的就业平台,有效减少了刑释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 近年来,江苏监狱劳教系统以落实“首要标准”为工作重心,积极探索对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个案分类矫治,初步实现了“一人一策”的个别化矫正。除了加强教育改造外,还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的联系和沟通,构建了以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帮教基地、帮困基金、法律援助工作站、劳动就业介绍指导站为主的“两基三站”社会帮教格局。同时,牢固树立整体安全、全面安全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健全狱所安全研判和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监所精细化管理水平。苏州监狱创造了连续29年无服刑人员脱逃的全国最好纪录,劳教系统连续10年实现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所内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四无”目标。大力实施“5+1+1”教育管理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服刑人员改造质量评估,服刑人员服法遵纪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在南通市崇川区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绿舟爱心超市”,虽然名声还不是很大,但却感动许多与之接触的人。这是一个由区司法局发起,区民政局、区残联共同参与,并经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了非营利性慈善机构,主要负责对全区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困难对象提供慈善救助。 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建立健全审前调查、假释前评价、重新犯罪风险评估体系,加强移动监管平台建设,对高风险重点服刑人员实施全方位实时监控,积极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构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管理、教育、培训的有效平台。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8307人,累计重新犯罪率为0.66‰,为全国最低水平。江苏社区矫正的多项经验被司法部推广。 全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和联合帮教,注重思想教育、心理矫治、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2007年以来,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99%、97%,年均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82%,安置帮教工作连续4年在中央综治委组织的年度考核中位居全国前列。 创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大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引导专业法律服务力量服务“市场”。 8月6日,扬州市政府礼堂掌声阵阵,市司法局正在这里举办《造船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法律知识讲座。省海商海事资深律师吴福洪、薛祖望为近百家造船企业负责人解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新造船合同(上海格式)》、造船业所涉法律问题及涉外仲裁、诉讼程序等,现场解答企业负责人和律师提出的有关造船方面的法律问题。去年以来,扬州市司法局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项目建设”为重点,整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切实做好沿江造船业重点项目法律服务。组织 “法律服务团”进驻仪征十二圩等船舶产业集中地区,跟踪企业重组升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律师与50余家船厂挂钩结对,开展法律风险排查、劳动用工法律宣讲。 为进一步深化“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江苏省司法厅把今年定为“双促双助专项活动深化年”,以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园区建设法律服务拓展行动、三农法律服务提速行动“三大行动”为重点,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广建立了具有综合功能的法律服务中心,推进乡镇、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组建法律服务应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专业人才库,切实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2011年10月,泰州市律协??服务部购买的复合肥,造成麦收减产,导致农民和经销商产生赔偿矛盾并激化。县法援中心指派法嘉德律师事务所黄律师承办。经过对肥料质量进行鉴定和对小麦减产损失进行评估,黄律师收集了大量证据,多次与经销商商谈无果后提起诉讼。经过黄律师的努力和法庭的调解,生产商最终赔偿了农户们的损失。 江苏省提出要建立民生幸福工程,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围绕这一理念,江苏省司法厅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6类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 孙红霞、姬永红、张桂香和桂登军等82名工人是淮安一家服饰有限公司员工。由于经营不善,自今年8月起,该公司开始拖欠职工工资。工人多次讨要工资无果后,公司负责人也不见了踪影,工人们来到淮阴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组织人员收集企业相关信息,一边追踪该公司负责人穆某的去向,一边接待来访工人,核实、整理他们提交的材料。原来该公司是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不具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保障工人权益,援助人员代表工人申请了诉前保全。在与上海公司多日谈判后,上海方面最终安排律师到淮安处理问题,82名工人最终领到了被拖欠3个月的工资27万余元。 江苏省全面构建法律援助制度化保障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便捷化服务体系。建立了以省、市、县同级财政拨款为主、省财政专项支持为辅、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评价制度,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公示,普遍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了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全省联网运行,形成了网上服务、数据收集、质量监管、业绩考核一体化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开通了全省统一的“12348”法律援助专线服务系统。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中心,在乡(镇、街道)、社区和高校、社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有各类工作站2346个,在近千个律师事务所设立了法律援助代办点,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向社区延伸,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省司法厅与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举办2010年“全省十大法律援助案件”评选和“2011江苏法律援助环省行”活动,宣传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2010年以来,全省立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82万件,援助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12.89人,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8.54亿元。法律援助给弱势群体带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为江苏民生幸福工程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把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提高群众法律素质相结合,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向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的提升和转变。 12月12日,江苏省司法厅制定下发《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中法治因素,着力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能力;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专业业余文艺文学工作者的联系合作,适时组织作品征集、笔会等主题活动,着力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利用公用区域,精心打造“文化长廊”、“文化墙”,着力打造司法行政行业文化品牌;全面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组织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着力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体系。这是继今年初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司法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会同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等相关职能部门下发《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的意见》之后,江苏省司法厅又一份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近年来,江苏省把推进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水平的先导性、战略性工程,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了法治熏陶、培育了法治信仰、强化了法治意识。法治文化建设成为江苏省“五五”普法的鲜明特色和重要品牌。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江苏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高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大旗,以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强势推进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省“六五”普法启动大会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的渗透、导向、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社会崇尚法治的氛围更加浓厚。” 在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的基础上,江苏省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抓手,以机制创新为推力,狠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龙头工程”,扎实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农家书屋”法制文化月活动,实施 “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全社会法治精神和法律素养得到了新的增强。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缪蒂生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司法行政大有可为,这是司法行政的职能任务决定的,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关键在人,关键在队伍素质。近年来,深化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创建,加强信息网络硬件建设和系统应用,加快矛盾调处、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四大实战平台”建设,打造司法行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线实战平台,成为我们能够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任务要求的重要基础。我们要以民警能力建设为主线,大力开展民警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切实强化干警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深化以两轮推荐、绩效评价、差额票决等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扎实推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组织厅机关全体人员深入基层跟班实践,确保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切实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建设,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的保障支持。 朱凤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