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监狱切实做好罪犯法律文书移送接收工作

时间:2012-02-05信息来源: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作者:

 为贯彻落实好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罪犯法律文书材料移送接收工作的通知》,揭阳监狱相应制定了《揭阳监狱罪犯法律文书移送工作意见》,切实做好罪犯法律文书移送接收工作。

一是精心准备,健全工作资料。监狱精心制作《移送法律文书明细表》、《社区矫正告知书》、《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罪犯法律文书移送清单》等相关配套附件材料及凭据,明确职能部门和监区所需准备的材料,确保在罪犯法律文书移送接收工作过程中资料的完整性。

二是细化要求,明确部门职责。监狱明确各职能部门和监区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期限,细化文书移送工作程序以及各环节完成期限。如《意见》中明确:在罪犯裁定假释后,监区负责将罪犯刑事判决书复印件、刑事裁定书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复印件、假释证明书副本复印件、出监鉴定表、出监评估表、心理评估表、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整理归入《罪犯离监法律文书档案》,在两个工作日内报教育改造科;刑罚执行科要向罪犯集体宣布接受社区矫正有关纪律,填写《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并将回执在当日报送教育改造科;教育改造科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社区矫正告知书》,整理《罪犯离监法律文书档案》,填好罪犯法律文书移送清单,寄送罪犯户籍所在地社区矫正部门。

三是责任到人,确保落实到位。监狱要求各职能部门和监区高度重视法律文书移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专人专责。同时,监狱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法律文书移送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因工作马虎导致法律文书移送不及时或错漏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法律文书移送工作落实到位。(揭阳监狱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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