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是金陵监狱一批服刑人员受到减刑假释法律裁定,依法走出高墙的日子,但是对于罪犯洪某来说,无疑是备受煎熬和惊喜交加的日子。
原来,该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同样表现优异,监狱也依法予以对其提请了假释,但由于洪某原居住地行政区划调整,罪犯假释必须的材料――社区矫正意见书始终杳无音信。13日清晨,望着其他罪犯喜笑颜开地走出高墙,奔向新生,自己却被告知暂缓办理,一时情绪交加,仿佛一下子年老十岁,好久未发的偏头痛也发作了。对此,监狱民警耐心疏导和劝说。
当日中午,监狱通过与所在地邮局查询,终于拿到期待已久的社区矫正意见书。随后,在第一时间与南京市中院沟通联系,得到批准后迅速办理了假释手续。得知这一结果,洪某感动不已,在监区民警陪同其走出监狱大门后,连连对民警的付出和积极工作表示感谢,精神状况与上午也是天壤之别。
金陵监狱在此次执法实践中,一方面既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法律政策,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另一方面又积极关注罪犯合理诉求,维护了罪犯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监狱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原来,该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同样表现优异,监狱也依法予以对其提请了假释,但由于洪某原居住地行政区划调整,罪犯假释必须的材料――社区矫正意见书始终杳无音信。13日清晨,望着其他罪犯喜笑颜开地走出高墙,奔向新生,自己却被告知暂缓办理,一时情绪交加,仿佛一下子年老十岁,好久未发的偏头痛也发作了。对此,监狱民警耐心疏导和劝说。
当日中午,监狱通过与所在地邮局查询,终于拿到期待已久的社区矫正意见书。随后,在第一时间与南京市中院沟通联系,得到批准后迅速办理了假释手续。得知这一结果,洪某感动不已,在监区民警陪同其走出监狱大门后,连连对民警的付出和积极工作表示感谢,精神状况与上午也是天壤之别。
金陵监狱在此次执法实践中,一方面既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法律政策,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另一方面又积极关注罪犯合理诉求,维护了罪犯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监狱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