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监狱、劳教(戒毒)民警2012年首授培训班主题座谈会在湖南司法警官学院召开。省监狱局局长黄春阳,湖南司法警官学院副院长赵兰,省监狱局政治部副主任李开年、办公室副主任姚全民出席会议。省监狱局、湖南司法警官学院有关同志及全体监狱、劳教(戒毒)参训民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赵兰副院长主持。
座谈会采取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会场气氛十分热烈。广大参训民警积极提问发言,总共提出了17个问题,主要涉及监管改造业务工作、基层民警经济待遇、监狱劳教(戒毒)工作责任和压力、基层单位硬件建设与条件改善、改造与生产关系等5大类,问题涵盖面广,代表性强。
在认真听完大家的提问后,李开年副主任结合当前我省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实际,从队伍管理与建设、业务工作、基层警察政治经济待遇、工作责任与心理压力等方面耐心地为大家一一解答了有关问题。姚全民副主任激励广大参训民警积极投身于监狱劳教(戒毒)事业,并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遵纪守法、饱含热情、善于学习、坚定信心。
黄春阳局长在座谈会上与广大参训民警亲切交谈并发表了重要讲话。首先从监狱劳教(戒毒)基本概况、体制改革、执法工作、布局调整和罪犯(劳教戒毒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介绍了当前我省监狱、劳教(戒毒)工作的现状。接着从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制度方面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劳教(戒毒)人民警察作了重要阐述。最后向广大参训民警提了三点要求:一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坚持向书本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向实践学习,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二要心怀敬畏、懂得感恩。带着敬畏和责任去行使权力,敬畏纪律、法律、群众,感恩父母、组织、社会、人民;三要勇于面对、敢于担当。选择监狱劳教(戒毒)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就选择了承担,面对困难和挑战,要有克服压力、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
赵兰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体参训民警要深刻领会黄春阳局长的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坚持忠实法律、终身学习、用心工作、勇于奉献、执着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