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警车使用与管理工作,严防违规使用警用车辆现象的发生。乌兰监狱积极探索四项措施,不断规范警车使用与管理工作,保证了警车使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杜绝了违规使用警车现象。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进一步抓好警用车辆的使用与管理工作,监狱成立了以监狱长为组长的警车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全体民警认识到规范使用警车的重要性,坚决杜绝警车私用、滥用现象的发生,用实际行动维护民警的良好形象。
二是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监狱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了警车使用者的责任,同时要求大队民警严格按照《警车管理规 定》、“六条禁令”等规定严格警车的使用,驾驶警车执行公务,驾驶人必须警官证、驾驶证、行驶证“三证”齐全,严禁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无证驾驶警车。此 外,监狱明确要求警车驾驶人下班后,要及时将警车按规定统一停放,并钥匙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从源头上遏制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是注重学习培训,抓好警示教育。为从源头上杜绝违规使警车现象,监狱组织民警集中学习“六条禁令”、《警车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对警车驾驶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坚决杜绝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现象。
四是强化对警车的日常管理。监狱结合警务督察活动,将对警车的督察工作列为重点,督促民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停放警车;严禁非上班时间动用警车,对督察中发现的一律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内蒙古乌兰监狱 刘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