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监狱采取有效措施 提高心理矫治工作水平

时间:2012-03-19信息来源: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作者:

  

    为不断提高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梅河监狱通过积极运用和整合监狱民警心理咨询师资源等方式,利用科学手段,有效化解罪犯的心理危机和各类心理问题。

     一、强化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职能建设

    为有效发挥监狱专业心理咨询人员的作用,充分利用他们的优势,解决罪犯改造过程中的心理问题。监狱专门成立了罪犯心理诊断、评估、矫治领导机构,由分管的副监狱长担任组长,选拔了专业能力强的优秀心理咨询人员,负责检查和督导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对基层监区、医院心理矫治工作下达各阶段任务并指导阶段性总结,每年组织召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对民警进行心理矫治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对监狱内患心理疾病重点人员诊断矫治和评估、对患精神异常类疾病罪犯初步鉴别诊断。

    二、建立健全三级心理矫治网络

    监狱在教育改造科成立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在基层监区、医院成立罪犯心理矫治辅导站,在基层监区、医院按押犯数量1%的比例选拔罪犯心理互助员,健全监狱三级心理矫治网络。

    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主要负责指导各监区、医院心理矫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对入、出监罪犯的心理测试及建档、对监区、医院患各类心理疾病重点罪犯的心理矫治以及对罪犯心理互助员的定期培训及考核。

    基层监区、医院设罪犯心理矫治辅导站,辅导站设民警心理辅导员若干名,心理辅导员负责对本监区、医院患各类心理问题罪犯的心理危机干预及日常心理矫治。

    罪犯心理互助员在民警心理辅导员的直接管理下,协助民警参与对本监区、医院内部患各类心理问题罪犯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各类矛盾调节。

    三、心理咨询师参与心理矫治攻坚

    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师改造后进罪犯进行思想教育转化,加强心理矫治力度。成立了8个心理矫治攻坚小组,分工负责对改造后进罪犯及患各类心理疾病罪犯的心理矫治攻坚工作。各心理矫治攻坚小组建立完整的年度罪犯心理危机干预记录和心理矫治个案攻坚记录,同时在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中,注意积累和总结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经验。对在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中主观上不作为,不发挥作用的心理咨询师,在监狱范围内取消其心理咨询工作的资格,并追缴其培训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梅河监狱现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11人,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11人,通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矫治等综合手段,有效地提高了改造质量,较好地解决了服刑人员入狱时角色定位问题、部分服刑人员改造过程中的各类现实问题以及刑满释放后适应社会问题,促进了服刑人员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监狱今年上半年对107名新入监的罪犯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对161名罪犯进行了出监前评估工作,近几年每年有10名改造后进罪犯通过心理矫治回到正常的改造轨道上来,全面提高了罪犯改造质量,维护了监狱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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