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教育进高墙 认真学习促改造
――门源监狱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学习《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活动
门监讯(民警陈军)为了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根据省监狱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通知》要求,门源监狱立即着手安排在服刑人员中组织开展学习《条例》的活动。
一是监狱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排刑罚执行教育科组成相关机构,并制定出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学习《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计划,确保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学习和答题活动的顺利进行。二是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在组织服刑人员学习、答题前要求各监区抽调民警组织服刑人员对《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进行了全文的学习,使服刑人员明白了学习《条列》的现实意义;三是认真组织服刑人员答题,确保答题活动不走过场。2012年5月22日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答卷分发至各监区,服刑人员集中答题,监区民警对服刑人员的答题进行监督,活动小组成员进行巡视,确保了答题纪律,掌握服刑人员对学习《条例》的真实情况。本次答题活动,服刑人员参加答题人数达到了98%,参考人员的合格率达到85.6%,确保了普法活动的实效性。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答题活动,使广大服刑人员明确了《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增强了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引导服刑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同时也进一步推进了监狱依法对服刑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