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监狱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共建平安和谐环境

时间:2012-06-08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门源监狱讯 魏娴)为确保监狱及周边地区的和谐稳定,加强与周边乡镇、村社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双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共同维护监狱及周边地区的和谐稳定,经监狱与门源县有关部门(门源县人民政府、门源县司法局、门源县公安局、门源县森林公安局、门源县国土资源局)及两镇(浩门镇人民政府、青石咀镇人民政府)协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门源监狱周边协调联系制度(试行)》。

《制度》强调了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与乡镇及村社的联席会议制度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明确了监狱与门源县相关部门及周边村社的共同职责:一是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加强周边联系制度的措施,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法。二是监狱及乡镇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双方协作事宜的联络工作,对双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矛盾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双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与县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双方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共同研究维护监狱及周边和谐稳定的有关事宜,并签订友好协议书。四是监狱及周边村社都要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法制、道德教育,使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新人。五是要求元山派出所及周边村社加强对村民的法律及爱护周边环境的教育,监狱相关科室也要教育职工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双方共同维护周边的环境。六是协调有关部门与县森林公安局共同做好消防工作信息通报、火情监测、火灾报告及消防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共同维护监狱及周边地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七是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合作,完善与政法、综治、教育、卫生,环保等多部门的协调,共同健全完善周边协调联系制度。

今后,在《制度》落实的过程中,监狱与门源县相关部门将不断总结,进一步完善此项制度,更好地维护监狱农场的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稳定的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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