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仰”到“行动”

时间:2012-06-21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从“信仰”到“行动”

――践行核心价值观

重庆市南川监狱  黎贵林

有一位诗人这样写道:我不知道耕耘了是否会有如期的收获,但是我知道,如果没有春的含辛播种,我永远不会有秋的硕果累累;我不知道前行的路是否荆棘遍地,但是我知道,如果我就此止步不前,我将永远也无法观赏前方的那片旖旎风景……这或许就是诗人的信仰,他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在冥冥中促使你进步和成长。美国诗人惠特曼这样说过:“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国土。”

我们试想,如果一个共产党员没有信仰,一个政法干警没有信仰,后果会是怎样呢?有这样一则报道,2012515日,国家预防腐败局称,过去30年,中国共有420余万党政人员受处分,其中465人是省部级官员,90余名省部级官员因贪腐被追究司法责任。我们不禁要问,他们为什么会吞噬入党誓词里的铮铮誓言、豪言壮语?他们为什么会失信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承诺?这些庞大的数字背后到底体现了什么?又暗含着什么呢?我想,那就是信仰的缺失。因为没有信仰,所以他们丧失党性,公然违法,因为信仰不坚定,所以他们失去理想,违反党纪。

那么,作为监狱人民警察,我们的理想是什么?信仰又是什么呢?我想,那一定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忠诚,就是要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和忠于法律,做到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就是守在火山口、弹药库,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就是要站好岗、守好门、不出事、教育好、改造好服刑人员。像医院院长余朝柳一样,带病坚守工作,只争朝夕,甘为人梯,默默奉献,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为民,就是要执法为民,惩恶扬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或许不能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或许不能做出功利千秋的伟业,但是,只要我们坚持守护好监狱一方平安就是为民,我们每教化好一个罪犯就是为民。像教育科副科长龚道联一样,潜心专研,从心理门外汉到心理专家,创新个别教育,化解危顽心疾,引导罪犯回归。

公正就是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执法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因关系户多给罪犯一分行政奖励,不因人情户多给罪犯一些特殊照顾。在日常管理中依法依理,在奖优罚劣上一视同仁。不惟权、不惟钱、也不惟利。坚持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像二监区民警蔡乐一样,掌握好法律、法规的幅度,拿捏好规章、细则的尺度,客观公正的对待分队每一名罪犯。

廉洁就是奉公守法、恪尽职守,不为名利所动,不为金钱所惑,不为美色所诱。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修为政之德。罪犯亲属所赠我不要,罪犯亲属所请我不去,罪犯亲属所诺我不信。像一监区监区长鲁仲祥一样,拒腐蚀,永不沾,把红包挡在外,把吃请推回去,一生正气,两袖清风,清廉为警。

战友们,时代的召唤,人民的重托,我们奔跑在监狱工作的赛道上,有苦衷,我们得忍耐,有困难,我们得破解,有寂寞,我们得坚守……因为,我们拥有崇高的信仰!是信仰让我们攻坚克难不动摇,是信仰让我们务实创新不折腾,是信仰让我们奋发有为不懈怠。让我们把忠诚镌刻在高墙的丰碑上,把为民记载在平安社会的功劳簿里,把公正践行在执法执纪的环节上,把廉洁写进我们的一生中,用实际行动为头顶的国徽增光,为肩扛的盾牌添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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