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加快配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

时间:2012-06-26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通讯员 崔刚)日前,盐城市司法局与盐城市“三大排查”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快配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的通知》(盐司发〔2012〕16号)。通知指出,通过前期“三大排查”,发现各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工作者严重不足,基层基础建设相对薄弱。通知强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及各级“三大排查”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按以下要求进行切实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配备两类社会工作者。配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可以有效地降低行政运作成本,优化人才配置,暂时缓解当前困难,较好地解决司法所力量薄弱的瓶颈问题。各地要积极聘请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作为司法所辅助人员。二是加快按要求配备两类社会工作者。9月30日前,各镇(街道)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按1:20的要求、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按每镇(街道)1名(城关镇2名)的要求配备到位,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三是加快两类社会工作者的招录工作。社会工作者是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设立的岗位,属于编外聘用制人员,经过统一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并按劳动合同制管理。四是加强两类社会工作者配备工作的督查考核。10月1日后,市“三大排查”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督查各地两类社会工作者配备情况,并纳入“三大排查”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没有落实整改措施的县(市、区)及其镇(街道),或因无人干事、无人管事,造成“两类”人员脱漏管或重新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单位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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