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黄鑫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南宁举行。广西新闻网记者 潘晓明摄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梁胜利为黄鑫家属颁发证书。广西新闻网记者 潘晓明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3日讯(记者 潘晓明 通讯员 谭成贵)9月3日,黄鑫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南宁举行。会上,自治区司法厅追授黄鑫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社厅给予黄鑫追记个人二等功,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追授黄鑫为区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有关领导还为黄鑫同志的家属颁发了证书和慰问金。
1998年,黄鑫从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分配到中渡监狱工作,2004年10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渡监狱三监区、四监区科员、主管教员、政治指导员、副主任科员、三级警督警衔。曾4次被评为监狱先进工作者,获得1次优秀管教员和3次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2011年2月,他在被医院确诊为慢性乙型病毒肝炎肝硬化后,选择隐瞒病情,带病继续工作。2012年1月3日,他身体严重不适,却坚持重新详细填写服刑人员“四知道”卡片。1月5日,他坚持上了最后一个夜班,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工作和为人民服务之中。
从警14年来,黄鑫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人民公务员,不忘监狱人民警察的使命和责任,勤勉敬业,公而忘私,默默奉献。黄鑫挚爱监管改造事业,一心扑在工作上,甚至把工作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因在工作中劳累过度,肝病复发,经医院医治无效,黄鑫于2012年1月20日20时10分不幸去世,年仅3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