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市古溪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

时间:2012-10-08信息来源:江苏法制报作者: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近日,泰兴市古溪镇对该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

  学习活动重点为“社区矫正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要求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客观指出矫正对象近一段时间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矫正对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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