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监狱系统布局调整、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管理和执法工作不断规范,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取得丰硕成果,警察队伍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全省监狱面貌焕然一新。
规范执法程序 深化狱务公开 促进执法公正
近年来,全省监狱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中心,不断规范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公开、公正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为强化保外就医基础工作,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对历年来的保外就医档案进行专门清理、归档,与省检察院反复研究,联合印发了《加强和改进监狱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纪要》。为确保罪犯疾病伤残鉴定结果真实可靠,制定了《选择罪犯疾病伤残鉴定机构采取抽签决定的办法》。各监狱制订、修改、完善刑罚执行方面规章制度76件。省局每年都组织刑罚执行业务骨干参加罪犯减、假、保办案业务流程的培训。
同时,继续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全省各监狱将狱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内容、程序,尤其是将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重要执法环节,进行公开和公示,使罪犯及时掌握自己和他犯改造表现的考核结果,相互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各监狱充分利用广播、宣传版、触摸屏等方式,采取邀请执法监督员、罪犯家属、新闻媒体来监参观、座谈、听证等形式,设立监狱长接待日、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执法监督渠道,使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各界更加客观真实了解监狱执法工作,听取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每三年为一届、已经连续三届在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执法监督员,主动为执法监督员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提供方便、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律师团体走进大墙,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解答服刑人员诉求,合法维护服刑人员权益,对促进罪犯改造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制度体系 创新狱政管理 筑牢安全防线
为提高监狱对罪犯管理的科学性,确保监狱公平、公正执法,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在认真总结罪犯计分考核奖罚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修订罪犯考核办法,联合印发了《罪犯考核奖罚规定》,自2007年7月开始,全省监狱统一标准,按照新的考核规定对罪犯改造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确保了罪犯的合法权益,调动了罪犯改造积极性。
为提高狱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全省监狱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保持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辽宁省监狱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经试行修订后已经印发执行,使监狱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达到了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要求。围绕监狱安全“四防一体化”总体目标,与省武警总队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执勤工作推进"四防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使我省监狱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人防监管部署,完善了物防安全设施,增加了技防信息手段,密切了联防协同配合,确保了全省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
加大医疗投入 规范生活管理 保障罪犯权益
罪犯服刑期间疾病治疗问题一直是罪犯及其家属十分关注的热点。全省监狱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罪犯医疗费标准的同时,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自筹资金填补医疗费缺口,确保危重病犯得到及时救治,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漫延。
针对结核病在易感人群多发高发的情况,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每年部署开展结核病普查筛查工作。全省建立了省局生活卫生业务管理部门牵头主导、全省罪犯疾病防治中心和各监狱医院为基础、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支撑的罪犯传染病防治工作体系。由各监狱对本单位在押犯进行结核病全面普查,省局“防治中心”对各监狱普查出的结核病犯进行重点筛查,为每名结核病犯建立电子档案,对核查、隔离、治疗、康复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借助省、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力量,组成防治专家组进行工作指导。
为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全省监狱积极创新罪犯医疗管理。如凌源第五监狱为有效规范罪犯医疗工作,制定并实施了《罪犯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实行病犯分级管理,动态监控病程,计入罪犯健康档案备查。针对病情被确定为二级或一级的病犯执行罪犯病情告知制度。当该类病犯出现病情稳定或减轻、病情加重或恶化等情况时,监狱填写《罪犯病情告知书》,由罪犯签字确认后按顺序发往罪犯本人的配偶或监护人、直系亲属、旁系亲属、驻监检察部门、罪犯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社区、村委会等。既保证疾病治疗过程有记录有监督,也使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打消家属疑虑,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还为重病罪犯申报保外就医积累了基础资料。
在罪犯生活保障方面,全省各监狱认真落实罪犯生活卫生规章制度,规范环节流程、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和监督,全部实行伙食标准公开,食谱上墙,确保实物量达标。为保证食品安全,实行24食品小时留样检查制度,确保罪犯吃饱、吃熟、吃热、吃得卫生。在努力创造条件保障罪犯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的同时,各监狱不断加强罪犯生活区、习艺车间和监院环境卫生的整治,培养罪犯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不断投入资金进行美化、绿化,改善监院环境,努力展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风采。
突出治本功能 丰富教育手段 提升改造质量
全省各监狱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着眼于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文化和职业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出入监教育,大力开展监区文化建设,建成了包括九个方面二十七项工作制度的《教育改造规范化管理体系》,全省监狱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以思想、文化、技术教育为主体对罪犯开展教育成效显著。
我省监狱将罪犯法律常识教育纳入“五五”、“六五”普法范围,统一教材、统一内容、统一考试,增强罪犯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国主义、抗震救灾精神等专项道德教育,增强了罪犯的爱国意识,提高道德修养。由我省组织编纂的罪犯教育系列教材之一--《公民道德教育》,已经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审核,已于今年8月由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注重罪犯回归社会后就业谋生能力培养,以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为重点,普遍对罪犯开展技术教育。全系统共建立技术培训基地46个,开办28个培训工种,2006年至今共有41000余名服刑人员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省市级职业技术等级鉴定证书的获证率在95%以上。罪犯文化知识水平不断提高。以扫盲和小学教育为重点,对罪犯开展文化教育,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罪犯参加电大、自考等其他学历教育。每年有将近10000名罪犯获得各级文化教育毕业证书。2006年至今,在押罪犯脱盲11800人,小学毕业23400人,初中毕业22800人,高中毕业450人,自学考试单科通过281人,获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35人。今年4月,省教育厅、财政厅、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见》,将我省未成年罪犯文化教育正式纳入国民义务教育体系,未成年犯的受教育条件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
普及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矫治手段广泛应用。全省统一使用罪犯心理矫治管理系统,对心理矫治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试点建设。目前全系统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警察人数达到1343人,占全省押犯比例将近1.7%。心理矫治工作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普及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开展罪犯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评估以及心理危机干预,罪犯接受心理健康教育的比例达到100%,新入监罪犯心理测试的比例达到100%,每年接受心理咨询罪犯达到8300人次以上,接受心理危机干预的人数在700人次以上,治疗成功率达到45%。
文明、向上的监区文化氛围逐步形成。全省各监狱普遍建立了“三室”(活动室、阅览室、图书室)、“两报”(监狱小报、黑板报),部分监狱还建立了罪犯文艺队。各监狱建立监狱图书室34个,监区、分监区图书阅览室180个,藏书52.5万册。各监狱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定期举行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丰富罪犯文化生活,陶冶罪犯情操。两年来,全省各监所共举办各类知识竞赛89场次,演讲会162场次,文艺演出130场次,书画展览71场次,体育运动会50场次,监内文化氛围日趋浓厚。
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帮教工作体系初步建立。按照改造工作向前、向外、向后延伸的要求,我省监狱系统广泛动员和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罪犯家属到监狱进行联合帮教,签定帮教协议,共同促进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全省每年签定帮教协议在10000份以上,帮教合同覆盖率达到押犯总数的57%。为解决部分经济特困罪犯遇到的实际问题,全省各监所还建立了"特困罪犯帮扶金",帮助罪犯解决急难。近年来,先后发放帮扶金近100余万元。面对日益增多的法律纠纷,各监狱相继成立了2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大墙"活动,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来监向罪犯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帮助罪犯解决在婚姻家庭、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