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劳教所“法律援助进场所”活动取得实效

时间:2012-10-16信息来源:浙江省劳教局作者:

 日前,浙江秦国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程到绍兴市劳教所,将某印花公司拖欠的2346元工资交到劳教人员邵某的手上。这是绍兴市劳教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场所”活动以来帮扶帮助劳教人员所办的又一件实事。

今年以来,绍兴市劳教所围绕劳教人员法制教育工作,从指导劳教人员自信、自觉改造的要求出发,联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先后在所内举办了二次法律援助活动,维护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期间共有18名劳教人员因遗产继承、债务纠纷、公伤及欠薪等情况分别与两家律师事务所签约法律援助申请,并受到了劳教人员的普遍欢迎。与此同时,绍兴所以实施法律援助为契机,通过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教育劳教人员崇尚法律尊严、坚信法律力量,逐步树立学法守法意识,从而为进一步促进场所的安全稳定、提升劳教人员的法制教育效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绍兴市劳教所  詹舜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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