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对象成了养殖户

甘肃庆阳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劳动食宿四合一

时间:2012-12-12信息来源:法制日报作者: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赵志锋
       法制日报通讯员李鹏年
  “没想到,社区服刑期间变成了学期,我还成了肉羊规模养殖户!”谈及自己的社区矫正路,46岁的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焦村乡南堡村村民李某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今年2月,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在社区服刑期间,10余万元的交通肇事赔偿,让本来就不富裕的他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加上“服刑人员”这个被别人认为不光彩的“身份”,他一度陷入绝望,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前期,思想消极,甚至出现“软抵抗”。
  今年6月,李某参加了一次由庆阳市司法局举办的社区矫正人员培训会。一堂肉羊养殖课程让原本就有养殖“功底”的他看到一线曙光。但苦于“差钱”,李某将这个“烦恼”写成思想汇报交到管教干警的手上。
  获悉这一信息后,当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与李某沟通,帮助其解决了3万元的养殖业政策性贷款。7月,李某与当地一家肉羊扩繁场签订了肉羊养殖协议,成功饲养62只品质优良、育肥期短的宁州肉羊。
  李某告诉记者,目前,20多只羊羔即将上市,按照每只800元左右的价格,他将有两万元入账。“这次培训促成了我一生中一次重要转变。”李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庆阳市是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地区,其社区矫正人员近乎占到全省的三分之一,其中80%是农民。
  为了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果,庆阳市司法局依托“庆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技实验园”,于今年6月创建甘肃省首家集“教育、培训、公益劳动、食宿”为一体的“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培训基地”,聘请农科院专家为学员讲授蔬菜种植、园林艺术、苗圃培育等知识,该市司法局同时组织矫正对象学习法律、政策并开展公益劳动。目前,该基地已经陆续举办四期培训班,培训矫正对象200余人。
  “通过集中培训,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对自己在社区服刑期间的行为规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庆阳市司法局局长梁世刚告诉记者:“更重要的,针对农村服刑人员较多的现状,采取针对式的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回归社会后才能凭借自己的技能发家致富,避免重新犯罪。”
  “作为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一种尝试,社区矫正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梁世刚说,目前庆阳市已初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司法所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
  在人性化服务的同时,庆阳市不断创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庆阳市合水县“四个一两评定”(每月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体学习、开展一次公益劳动、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每月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司法所对矫正对象每月进行综合考评、每季度进行综合评议)模式目前已经在全市推广。
  此外,庆阳市各县区还结合生效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措施。庆阳市华池县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担保人制度,环县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庆城县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将社区矫正对象根据犯罪类型、犯罪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心理情况分析、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估,将其分为回归、宽管、普管、严管、监控五类,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晋级”或“降级”,重大立功表现的社区矫正对象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报请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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