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后简称《实施办法》),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泸州市司法局于11月5日至15日集中对各区县司法局和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确保此次执法检查有序开展,市司法局专门成立检查组,精心组织,每到一个单位都采取听汇报、核对矫正人数、抽查矫正对象档案、查看矫正工作台帐资料、检查司法“E通”手机定位情况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检查社区矫正执法情况。采取以4个县和3个区分成两组进行交叉检查的形式,检查组成员由各区县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科(股)长组成,都是熟悉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骨干,能促进互查互学,彼此交流,共同提高。
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认真疏理和分析总结,明确下一步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推动执法规范。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大司法所协理员队伍和司法局矫正工作力量配备,做到专人负责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二要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围绕《实施办法》,加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要加强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规范,细化执法标准,建立长效监管教育机制;四要确保矫正工作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接收、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切实抓好监管安全,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严格依法给予处罚;五要转变工作理念。牢牢把握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性质,强化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自觉性,确保履职到位,降低执法风险,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矫正方式方法,增强矫正效果,提高矫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