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邓新建本报见习记者章宁旦
本报通讯员尹华飞
右手拄着拐杖,左手拿着课本,放下拐杖,空落落的右裤腿往上一撩,顺势坐在小凳子上,再将拐杖往完好的左腿一搭,拿起手里的课本开始读书。这是高位截肢服刑人员阿华一天中重复最多的一个动作。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芳说:“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因为失足,将美好的青春困在高墙内度过。但是在韶关监狱,许多服刑人员却能把铁窗当寒窗、变刑期为学期,在刚刚结束的2012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韶关监狱有784名服刑人员报考。”
是什么力量让高墙内的服刑人员自学成风?《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走进韶关监狱,探寻根源。
监狱助服刑人员圆大学梦
“因为抢劫致人死亡,我到处逃亡,车祸让我少了一条腿,抢劫杀人被判了无期徒刑,这些遭遇让我觉得自己什么都没了。”服刑6年、参加自考4年的阿华说起自己的经历,脸上已经没有了一丝的痛苦和颓废。
2006年,阿华进入韶关监狱。让他没想到的是,监狱设有报纸、黑板报、学习栏等学习资源,随处可见“自考之窗”、“自考指南”的专栏。他说:“这一切无时不在激励着我成为高墙里的一名‘大学生’。”
初中没有毕业、甚至连简单的方程式都不会的他,竟然在4年时间里通过会计、大学语文、消费心理学等9门科目。
韶关监狱监狱长朱健平告诉记者,为了激励服刑人员自学成才,韶关监狱从健全制度入手,在财力、物力、报名、复习时间等多个方面,推出了以助学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服务措施。
“每个分监区都成立了自学考试兴趣小组,对考生学习实行统一管理;考前一周,监狱还会组织全体考生集中进行脱产复习。”阿华说,监狱还开办了自学考试辅导班,请教授授课辅导。每个分监区都有一名学历较高(本科以上)的管教警察担任辅导员,对服刑人员自考进行系统辅导。
行政奖励调动参考积极性
今年25岁的阿印,2006年因犯抢劫罪入监服刑。目前,他已经通过法律专业自考的15个科目,再考过几科就可以拿到大专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了。
采访中,许多服刑人员对记者说:“监狱对我们自考的考生有行政奖励,这也是激励我们积极参考,努力学习的一个动力。”
韶关监狱副监狱长陈业群介绍,为了调动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的积极性,监狱出台了对考生的奖励办法,把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率与获得行政奖励挂钩。
记者了解到,对获得单科自学考试合格的服刑人员,当月给予嘉奖奖励,年度获得3门以上科目合格的给予记功奖励,同时给予一次亲情电话和优先通信的奖励。
由于狱内改造表现很好,阿华和阿印的刑期分别从原来的无期徒刑减为10年和13年有期徒刑。而这其中,参加自考为他们“挣”了不少的分。
考生刑释就业率明显提高
对于服刑人员来说,参加自学考试不仅能够拿到学位,得到嘉奖,更重要的是,这一纸薄薄的证书,让他们敢于畅想未来。
因抢劫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阿祥,2005年来到韶关监狱服刑,2006年就开始参加自考。去年,初中毕业的他获得了汉语言文学专科全部应考科目的合格证书,现在正朝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努力。
“自学考试让我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而且还排除了内心的杂念。”阿祥说。
记者了解到,从1987年韶关监狱开设考点以来,已有4776人次的服刑人员考生报考参加了10336个科目的考试,获单科合格证书4095科次,有19名考生获得所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证书。
近年来,韶关监狱对各监区以及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发现凡在狱内参加自考的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违纪率为零,刑满释放后就业率明显高于其他人员,且重新犯罪率为零。
“实践证明,组织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不仅是激励其成材的一条有效途径,还起到促进改造的积极作用,为其刑释后就业拓宽了道路。”刘芳说。
(文内服刑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