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精神,1月17日上午,谯城区在双沟司法所举行了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人员交接仪式,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双沟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了移交仪式。
移交仪式上,区司法局副局长卢桂英宣读了《谯城区关于将剥夺政治权利类社区矫正人员移交公安机关管理的决定》,明确了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管理;双沟派出所负责人宣读被剥夺政治权利类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期限;双沟司法所负责人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类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训诫;双沟司法所向双沟派出所移交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及相关材料;会议最后,社区矫正人员表示要自觉接受监管,通过矫正改过自新。
移交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我区顺利完成了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交接工作,有效地贯彻落实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分级、分时”管理,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切实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闫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