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四项措施推进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

时间:2013-01-23信息来源:衢州市司法局作者:

衢州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全市社区矫正人员零脱管、零漏管、零严重再犯罪,仅1名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再犯罪率仅0.02%。
  一是健全帮教网络。建立了由县级矫正办、司法所和村(居)帮教工作站组成的组织网络,由县矫正办相关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村(居)帮教小组成员及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组织队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覆盖县、乡镇(街道)和村(居)的三级帮教网络。
  二是搭建就业平台。市、县与乡镇(街道)积极加强社区矫正就业基地建设,市司法局与驻衢监狱合作,建立市级社区矫正人员(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县级司法局、司法所与有关企业签定安置帮教协议,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与归正人员的入企就业。目前,全市已建立就业基地43家,2012年,为1305名社区矫正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
  三是注重教育转化。全面落实分类教育、警示教育、心理矫治、社区服务、社会帮教等各项制度,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服务基地建设,采取“一对一”“多对一”“手牵手”等帮教措施,充分利用上门走访、日常报到等时机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等活动,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转化。2012年,全市共开展集中教育18754人次,社区服务15548人次,心理咨询1969人次。目前,全市已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42个,服务基地66家。
  四是加强社会帮扶。对生活、就业有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县司法局给予临时救助金帮扶,符合低保条件的办理低保,帮助相关人员落实责任田。重要节假日期间,组织人员赴生活困难矫正人员家庭慰问。定期与劳动部门合作,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鼓励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乡镇(街道)组织的各项技能培训。去年,全市共为70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低保,为88人提供了困难救助,帮助670人落实了责任田,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262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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