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新《监狱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重庆市涪陵监狱强化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罪犯行政、刑事奖励材料有关工作,明确了办理材料的工作日程和材料办理质量的具体要求。一是强化责任人制度。监区上报的罪犯行政、刑事奖励材料均应注明经办人、审核人。二是强化材料签收制度。对相关材料的上报下传,监狱职能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监区,并作好记载。材料转递实行书面签字存档。三是实行问责制度。对不执行规定的,监狱对相关监区或部门进行目标考核,对责任单位和民警扣分处理;造成执法责任事件或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