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切实做好矫正人员的解矫工作,充分体现社区矫正程序的严肃性,2013年5月9日上午,梧田司法所、梧田检察室、梧田派出所联合组织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期满解除的宣告仪式。本次宣告仪式是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社区矫正人员自我总结―司法所全面点评―宣读解矫宣告书”的法定程序,分步有序地进行解矫宣告仪式,检察官对仪式全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解矫仪式上,朱建芬所长首先对陈某、郑某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思想动态、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了总结,其次对陈某、郑某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为台某某办理解矫手续,并发放了《解除矫正证明书》。最后,司法所组织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人员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将解矫人员陈某、郑某纳入安置帮教管理,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最后朱所长告诫勉励陈某、郑某回归社会后要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积极劳动和工作,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最后,陈某、郑某表示感谢政府的关心和帮助,自己今后要吸取教训,踏踏实实的生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此次对陈某、郑某的解矫宣告仪式,是梧田司法所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行以来第一例期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宣告仪式。通过这次解矫宣告仪式的举行,使矫正人员进一步树立法制意识和新生意识,有利于回归社会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