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鲍沟司法所:“三管齐下”促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新机制

时间:2013-05-14信息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作者:

 中国普法创新网2013年5月14日讯 通讯员赵荟杰 周一航 姚娟报道为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真改造,更好地落实监管,山东省滕州市鲍沟司法所把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创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在规范管理、落实监管方面,力求机制创新“三管齐下”(完善日常报到、强化思想动态和落实公益劳动)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图为司法所干警通过面部识别仪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


第一,完善日常报到监管。针对矫正对象报到不及时、请销假不规范问题,一是安装社区矫正对象面部识别分级管理仪,完善手机定位监管制度,对不按时、不及时报到的矫正对象,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予以上报和处理;二是严格规范请销假制度,矫正对象请假应提前三天,并以书面请假报告向司法所提出,按程序批准后方可外出,凡请假者回住所地后当天应到司法所办理销假手续,节假日返回的必须以固定电话形式,给管理人员销假。
第二,强化思想动态监管。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定期进行谈话与心理疏导,对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二是加强对思想汇报上交情况的监管,对思想汇报上交不及时、转交汇报以及内容脱离实际情况的,给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三是建立谈话走访长效机制,每月不定时电话谈话,每季度实地走访谈话,做到“每周必问,每月必谈,每季必访”。正确把握矫正对象在想什么、愿意做什么,对制订科学、实用的矫正工作方案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三,落实公益劳动监管。一是科学合理地分配劳动时间,在确保每月不少于八小时社区服务时间的前提下,将劳动时间划分为上午、下午及周末,让矫正对象灵活选择参加劳动时间段;二是劳动的形式因地制宜,多项选择,劳动内容主要包括社区保洁和绿化、敬老院照顾老人等,通过合理分配完成的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组织方式,将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活动真正落到了实处。(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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