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番禺监狱执法工作举证制建设不断深入开展,在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消除三涉事件隐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期,为进一步规范警察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现场取证、增强监狱举证说服力,监狱克服资金困难,专门购置了一批单警执法记录仪。该记录仪体积小,可单人肩挂、手持,具备高清录像、1200万像素照相、主动降噪录音、影音回放、夜间红外拍摄、摄像中拍照、外接对讲机等功能。虽然只是投入在部分监区使用,但在监狱执法工作举证重点环节发挥重要作用,必将推动执法工作举证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规范执法要求,纠正违规行为
监狱出台《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狱政部门组织对警察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培训,监区设立专门的执法记录仪管理员,采取定期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对执法现场进行摄像记录,政工、狱政等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取查看记录资料,对一线执勤警察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及时检查纠正。
执勤执法记录,工作证据保存
监狱规定监区在车间巡逻、狱情处置、现场搜查、押解、调查取证、现场处罚、询问、提审等执法执勤工作中,由执勤警察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在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将执法记录信息存储到专用电脑,进行执法工作证据的归类保存,为监狱举证提供信息资料。
严格规范管理,信息安全保密
监狱明确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权限对记录的信息资料进行管理,对查看、拷贝、维修等情形进行了详细要求,对不按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番禺监狱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