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狱法》明确规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实行“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对罪犯的改造,仅仅依靠监狱是不行的,它必须依靠社会的综合力量,共同教育改造罪犯。
邀请专家来狱授课。针对罪犯关心的法律知识、刑释就业、医疗、养老等问题,监狱每年都要邀请当地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士,来狱为罪犯授课,并现场解答罪犯的疑惑,截止目前,已经邀请专家来狱授课9次,罪犯受教育面达98%。通过此举措,不仅及时宣讲了党和国家当前的政策形势,更让罪犯看到了改造的希望。
邀请社会人士来狱帮教。监狱积极协调,与罪犯亲属、原工作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政府签订帮教协议。与社会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定向帮教团,结成“一对一”帮教对子,利用社会力量进监为罪犯解惑、疏导和帮扶,让罪犯感受社会的温暖、世间的美好,珍惜做人的机会,真正弃恶扬善。比如,重庆甘肃商会会长闫占斌先生,带领商会人士来狱帮教甘肃籍罪犯,并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通过书信、来狱探望、赠送学习用品等不同形式,连续三年开展跟踪式对口帮教,并收到了较好地效果。今年以来,监狱共邀请了南川区公安局、南川区劳动局等27家单位640人来狱开展社会帮教活动,并签订了帮教协议,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共同教育改造罪犯。
邀请刑释成功人士来狱说法。监狱邀请刑释创业成功人士,来狱开展现身说法,用自己刑满释放后的创业经历告诫罪犯,增强他们改造的信心和做人的勇气。同时,监狱还与当地图书馆衔接,建立流动图书馆,定期将好的图书送进监狱供罪犯阅读;还狱与新华书店联系,适时在狱内开办狱内“图书超市”等。另外,监狱还积极接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来狱接受警示教育,既服务了当地社会,又展现了监狱的良好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