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罪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罪犯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着力解决罪犯与罪犯之间、罪犯与家庭及社会之间、罪犯与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积极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鄂尔多斯监狱建立了罪犯矛盾纠纷三级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保障每一件罪犯矛盾纠纷能及时得到正确有效的化解处置。
第一级是罪犯矛盾调解员,这一级主要承担罪犯个人卫生整理、物品摆放、衣服晾晒、监内图书阅览等方面引起的小矛盾、小误会、小摩擦的化解工作,协调维护公共卫生干净整洁、公共物品的公平合理利用,集体活动场所公共秩序的维护,充分调动和发挥罪犯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动性,积极参与到维护公共改造秩序,保障监管安全的共治共管活动中来。罪犯矛盾调解员要每周向三包民警汇报罪犯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
第二级是监区民警,对罪犯日常改造生活中,出现的因考核、评议、奖惩等事项引起的矛盾纠纷,因管理教育、生产生活引发的罪犯与罪犯、罪犯与民警、罪犯与社会之间的误解、偏见、摩擦等苗头性的东西,对正常监管改造秩序可能有负面影响的,监区民警要主动出击,摸清情况及根源症结所在,以理依据、按程序进行化解调处,排查化解及调处情况要逐月上报狱政部门。
第三级是监区民警解决不了的,或者在解决过程中有疑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通过监狱长信箱、驻狱监察室信箱,如实反映问题,监狱将会进一步调查核实所反映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对那些复杂、疑难、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监狱将邀请律师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咨询或法律方面的服务,通过正常途径和程序、尽快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并及时给予答复。监狱每月对罪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一次分析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