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中监狱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精神

时间:2014-02-26信息来源:桂中监狱作者:

 

2月26日上午,桂中监狱召开专题学习大会,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措施,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会上,该监狱主管刑罚执行工作的副监狱长韦鹏辉全文传达了《意见》内容,结合所分管的工作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并就《意见》精神贯彻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作了说明。

会上,该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黄津年同志作学习发言,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提出了如下四方面工作意见。

一是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及具体内容。指出,在本次大会学习之后,监狱还要专门办班培训,进一步解读《意见》相关内容,加强刑罚执行日常工作配套业务;强调,学习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三类罪犯“确有悔改表现”“严重疾病范围和条件、程度”的认定以及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过程中的“三个公开透明”等问题。

二是要求不折不扣、严格执行《意见》精神及各项规定,坚决防止监狱警察司法腐败问题。指出,要进一步推进狱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阳光执法,坚决堵住执法腐败漏洞。同时认真落实好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责任,切实加强警察日常执法监督,防患于未然。

三是抓好制度落实,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尤其是全国“两会”期间的安保工作。指出,《意见》精神的贯彻实施,尤其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政策的相应调整,必然会引起在押罪犯的思想波动,全体警察要认真地做好宣传解释、教育工作,让全体罪犯理解《意见》精神,同时加强监管基础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该监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调研员,各监区的监区长、教导员、分管改造的副监区长、纪检监察员、管教股股长(主管教)、负责刑罚执行工作的监区内勤管教员,机关科室、后勤保障中心、桂中糖厂负责人,管教六科全体警察近150人参加了学习会。

(胡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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