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戒毒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4-04-08信息来源:浙江省戒毒管理局作者:

4月1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3日,省戒毒管理局专题听取了会议的情况汇报,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贯彻落实举措。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尤其是陈钟副厅长在会上的讲话精神,提高各级领导和民警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紧密结合戒毒工作的实际,做好法制工作在认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年内都要聘请法律顾问,依法保障民警和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戒毒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管理、生活卫生、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工作规程,完善戒毒人员从入所到出所各个环节的执法标准,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和部署,继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年度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和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是继续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审查力度。要求各所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报备意识,切实履行报备职责。按照省厅的要求,各单位制定出台的涉及戒毒人员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局备案,省局制定的向省厅报送备案。
  四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培育法治思维模式、决策程式和工作方式,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戒毒工作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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