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底线的守卫者

时间:2014-09-24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我们单位从桂西山区搬到从这个沿海城市已经有七个年头了。由于在宣传部门工作,经常有机会代表单位参加市里组织的会议,会议休息的间隙大家聊天,时不时有与会的同志笑着对我说:“我觉得监狱的同志很纯朴”,或是“监狱的警察比较老实……”诸如此类的褒贬难辨、话里有话的言辞。我无语报以微笑,心里暗想:说我们“纯朴”,这是一种称赞吗?

“纯朴”也许是委婉的嘲讽――言外之意似乎和“死脑筋不知变通”、“讲廉洁不发横财”等联系到一起。在某些人看来,根据“靠山吃山”的思维模式,理应“靠”着“劳改犯”,当然要“吃劳改犯”了。于是接受罪犯亲属的吃请、顾送财礼,甚至主动伸手问罪犯亲属索要钱物,就变成“理所当然”的。而“纯朴”的监狱警察,固执的坚守忠诚与廉洁,捍卫法律的最底线,拒绝罪犯亲属不怀好意的“吃请”,将罪犯亲属顾送的“钱礼”上交给纪检部门的行为屡见不鲜。这种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的精神,这反而成为外单位一些人眼中的“另类”。

这种“另类”,在监狱单位比比皆是。难道是我们的同志特别“高尚”、或是特别“伟大”吗?不是。他们的心中并没有想那么多,他们只求一个“心安”。“在其位,谋其政”,所作所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每个月心安理得的领取那份并不丰厚的薪水,然后安心的入睡到天亮。廉洁奉公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就是真正的“纯朴”。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纯朴”,那我宁愿认为这是一种溢美之辞,一种褒扬。“纯朴”――我们从不以为耻,我们反以此为荣。因为“纯朴”就是我们监狱的优良传统,是六十多年几代监狱警察的思想积淀,是老一辈留给新一代监狱警察的优秀遗产。

记得2001年刚参加工作时,所在监区的教导员曾在监区狱情分析会上说了一段让我印象深刻的话。“公安民警同志斗智斗勇、流汗流血,甚至牺牲生命才将罪犯绳之以法,经检察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最后交由监狱执行刑罚,监狱就是法律的底线。如果由于我们监狱人民警察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或特殊照顾,大开方便之门,致使罪犯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我们如何对得起受害者?如何对得起流血流汗公安干警?如何对得起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如今十三年过去了,这段话仍时常萦绕在耳边,振聋发聩。

不得不承认监狱单位在经济上曾经很落后,同志们都很清贫。但我们从不妄自菲薄,更不会自轻自贱,我们一直以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身份为荣。穿上警服,就意味着担负起责任。如果没有我们,对罪犯的刑罚无从实施;如果没有我们,浪子不知如何回头。我们要求的不多,绝不取不义之财,犯罪者忏悔的叹息,受害者欣慰的笑容,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肯定。

我们是法律底线的守卫者!

我们是监狱人民警察,我们“坐在火山口,守着老虎笼”。构建和谐社会,我们是不可或缺的一分子。万家灯火里,浸透着我们辛勤的汗水;歌舞升平里,有我们默默无言的守护;长治久安里,有我们无怨无悔的付出。

我们是法律底线的守卫者!

我们不是圣贤,我们也食“人间烟火”,也有七情六欲,也有家庭,也有爱人,也有孩子。试问:谁不想和家人共享每一餐饭,其乐融融?谁不想节假日携亲人外出度假,潇洒逍遥?但我们不能!因为每到吃饭时间,正是我们交接班的时候;每当节假日来临,正是我们提高警惕、坚守岗位的时刻。我们是监狱高墙一天二十四小时兢兢业业的保卫者,我们是和谐社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知疲倦的守望者!

我们是法律底线的守卫者!


 


 

作者:凌学康

单位:钦州监狱宣传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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