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监狱做精做细刑罚执行全面推进罪犯减刑假释工作

时间:2015-02-03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2014年,包头监狱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不断细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全年共办理罪犯假释331人,罪犯减刑4803人,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在抓好学习动员上下功夫。监狱、监区两个层面对全狱民警认真组织开展培训。重点学习减刑、假释的有关法规、规定,特别学习《刑法》修正案(八)有关内容,减刑、假释的“两个规定”,全面把握新形势的新政策、新要求。

二、在抓好审核把关上下功夫。对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做到“三公开”、“两公示”、“一公布”;严格执行监区长办公会议初审、刑罚执行科审核、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刑罚执行科组织人员签署意见、加盖后,在既定的时间将案卷材料送达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三、在比例分配具体化上下功夫。为了使全监在押犯减刑、假释的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各监区不突破所规定的比例人数,监狱按照要求,将各监区的减刑人员逐一划定,一是避免减刑人数超出比例,另一方面防止民警的“人情案”和“暗箱操作”。

四、在奖惩制度透明上下功夫。为了加大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其透明度,各监区分别通过墙报、板报、新生小报、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使每名罪犯切实了解自己的奖惩情况,准确计算分值,对自己的现实改造表现能够正确对待,便于民警有针对性的做好罪犯对减刑、假释工作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时有利于减少民警随意执法和滥用执法权和空隙和漏洞,把防止执法腐败的“关口”前移到日常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中。

五、在材料制作规范化上下功夫。为了使各监区上报的文字材料有一定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减少民警不必要的返工现象,职能科室统一了书写格式、规范了装订要求,使材料从内容到外观都注重规范化。


       供稿人:侯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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