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人:王悦之)按照监狱管理局开展违禁物品重点督察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监狱违禁物品管理,彻查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近期第三监狱警务督察室通过“严把双关、加强督导”,就进一步加强违禁物品管理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
一、严把入口,坚决抵制禁品流入。第三监狱警务督察室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监狱大门管理规定》要求,严禁任何人员未经审批、授权携带任何物品进入狱内。一方面对民警职工进出监狱大门“空手”进出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进出人员全身以及衣物口袋内的随身私人物品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对生产区大门外来车辆登记情况进行督察,确保对所有进出监狱大门车辆的携带物品做到有据可依。
二、严把清查,彻底杜绝禁品藏匿。警务督察室对监狱生活区和生产区的警务区域进行了专项督察清理,尤其是对狱内电脑、民警办公柜以及私人物品柜等设备和部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以确保狱内电脑与外网的绝对隔离,杜绝可能造成罪犯与外界联系的手机等通讯设备和可能造成罪犯脱逃的警服等警用物品在狱内出现。在督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下发警务督察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在监狱做出通报,以此警示全监各押犯单位,防止“灯下黑”问题的存在。
三、加强督导,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警务督察室将违禁品管理作为日常督察的重点内容,对监狱大门管理、“三大现场”管理、外协人员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专项督察、常态督察、突击督察,以确保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规范民警执法管理行为,因违禁物品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监管安全事故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上报政治处,对当事人依法依规“顶格”处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