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镇赉二监狱“六加强”拒“危、违物品”于大墙之外

时间:2015-02-04信息来源:吉林省镇赉二监狱作者:

为了全面落实加强危险、违禁品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保障“两节”、“两会”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镇赉分局二监狱从全年工作入手,加强六个方面的工作,切实将违禁品围堵在监狱之外,为监狱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大力加强清缴危险、违禁物品的力度。各监区在原有“逢5逢0”清监的基础上,每月组织大型清监活动不少于一次,监狱会同武警组织清监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狱政科组织突击清监活动每月不少于2个监区。清缴活动设置专人记录,对清缴出来的危险、违禁物品查处到人。

二是加强使用危险物品管理的力度。监狱对绝缘杆、攀援物、长杆、锐器、易燃易爆品设置专门的库房由专人进行统一管理,并严格执行领用收回清点制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门的管理控制。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审批、检查、登记、陪护、管理制度。对进出监狱的人员、车辆,由指定民警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放行。对外来人员,特别是外企人员需要携带的物品,必须经过审批,由安检员检查,在确保无违禁品的情况下,并由专职民警登记后带入狱内。

四是加强狱内侦查工作,完善狱情搜集机制。构建以耳目为秘密渠道、信息员为公开渠道、改造表现积极的罪犯为辅助渠道的立体化网络,为危险、违禁物品管控工作提供信息保障。通过研究危险、违禁物品进监渠道,把握罪犯藏匿、使用危险、违禁物品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强化管控和查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加强会见室、营养配餐和日用品供应站的管理。罪犯在会见时严禁接收任何物品,并由专职民警负责监听、监控和搜身。同时,认真检查营养配餐和日用品供应站供应物品,严禁供应、销售危险、违禁物品以及其他对监管安全构成威胁的物品。


 

六是加强激励、处罚制度落实。对违反规定为罪犯携带、传递危险、违禁物品的民警、职工和外企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私藏、使用危险、违禁物品的罪犯进行从重处理。对提供有价值线索或清缴危险、违禁物品有突出表现的监狱民警、职工、武警官兵、群众、罪犯家属、经查属实后视情节给予经济奖励;对举报或这检举危险、违禁物品线索,经查属实的罪犯视情节给予物质奖励、经济奖励或单项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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