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徐学春

时间:2016-06-02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题记: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有的是默默无闻的付出;没有气壮山河的赞歌,有的是兢兢业业的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是无私奉献的忠诚。新疆第四监狱刑罚执行科民警徐学春,一个一干就是35年的“老警”,就像那些无数默默奉献在监管一线的民警一样,平凡之中却透着不平凡。

“老徐”,工作35年了,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老同志。但在大伙儿的眼里却是一位精神饱满、雷厉风行、干劲十足,可以和年轻人一较高低,但又和蔼可亲的老大哥。和他共事的日子里,我常听到的是“活着就要干活,要一直干到干不了的那天”。工作多年来,这个“老刑罚执行干事”,无一例法律文书有误,无一例错办案件。

多年来,“老徐”一直记着“责任重于泰山”的座右铭,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事。他向来是文件法规不离手。2014年,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新的保外就医实施办法,“老徐”在第一时间下载文件并打印出来,对照着旧文件一条条的看,新规定有哪些变化,改了哪些、增加了哪些。那段时间,只要有时间他就会研究,新文件上处处是他画的重点,写的批注。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每办理一份案卷就要查看一次法规,他说,刑罚执行就是依据法律法规在办事。我们做的每件事、引用的每个条款都要依法依规办事,不能有丝毫含糊。

他还经常警示自己和年轻民警:“要对工作负责,对党委负责,对自己负责”。我第一次独立完成刑罚执行案卷,就是“老徐”手把手教我的,他耐心地把工作流程、需要的证明材料、案卷的填写等一项一项地给我讲,并帮我整理资料,让我很感动。正是因为他耐心细致的传帮带,使我很快地就能独立完成工作了。

“老徐”的热心肠也体现在平时生活的方方面面,谁中午要值班了,帮忙给带个饭;谁早晨没赶上班车的,让司机停着等一下;在其他科室工作繁忙时,过来帮忙等等。

“老徐”作为科室负责办理保外就医工作的民警,总有家属希望通过一些“捷径”让服刑的家人早点“保外”。今年年初,一名服刑人员的家属来找他,想要给自己的弟弟办理保外就医,“老徐”耐心地给他讲需要办理保外就医的条件和法律法规,并告诉他们与其这样“费心思”,不如教育弟弟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经过“老徐”细致的工作,家属们满意地离开了。“老徐”说:“作为执法者,一切都要按法律法规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不符合条件的找谁都没有用。我们不能越雷池半步。”

他对自己的要求很朴实:要对得起自己这身警服,对得起头顶上的警徽。在他的身上你总是会有一种实实在在的朴实感。他始终在履行着做为一名执法者应尽的职责,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誓言,在平凡的岗位上闪现出最夺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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