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监狱和监狱局第一医院联合护送浙江籍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回家”

时间:2018-02-06信息来源:锡林浩特监狱作者:

贺某,锡林浩特监狱服刑人员,因患多发骨转移瘤在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住院治疗,病情较重,行动不便。家住浙江温州某县。

监狱考虑到贺某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在监内服刑,并符合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条件,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批准,于2018年1月19日为贺某办理了暂予监外执行。

大雪封路,夜间行车,沿途交警在为监狱民警指路

贺某家人对贺某顶着“罪犯的身份”、抱着患病的身体“回家”不愿意接受。为了能让家庭、家人接纳,让贺某顺利回到老家接受更好的医疗救治,锡林浩特监狱监狱长宫德文、副监狱长王金成等监狱领导和法制、生卫等部门民警积极同浙江当地司法局和贺某家人取得联系,让当地司法局协助监狱做贺某家人思想工作,在蒙越两地警方的共同努力下,讲明了法律政策,讲通了人情道理,家人同意接纳贺某“回家”,弟弟表示愿意北上内蒙古,同监狱民警一道亲自护送贺某“回家”,也方便路途照顾。

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到浙江温州行车路线图

1月20日,气温骤降,暴雪纷飞,在监狱局第一医院郝秀勇政委的帮助支持下,监狱租用了120急救车,由第一医院大夫随车,监狱民警、监狱局第一医院大夫连同贺某家人一道护送贺某按原定计划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监狱民警同浙江温州当地部门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执法记录仪截图)

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到浙江省温州市某县,途径8个省(市、区),累计行程2100多公里,历时3天,在经历了暴雪封路、道路湿滑、被迫绕道等种种艰辛后,监狱民警终于安全把贺某送回了家。到达目的地后,监狱民警及时同当地司法局和贺某家人进行了人员交接,为贺某的回家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锡林浩特监狱和监狱局第一医院联合护送贺某回浙江回家,有效检验了两个单位民警协同作战、主动作为的工作能力,也是监狱深入落实治本安全观的生动实践,为持续做好患病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积累了重要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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