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未管所为保证未成年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加强未成年刑释人员衔接管控,实现无缝对接,根据省厅有关未成年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将一名未成年刑释人员送回原籍。
未成年刑释人员武某16岁,宿州萧县人,因涉世不深,因抢劫罪入狱服刑,2017年12月刑满释放。武某父母在外地打工,无联系方式,爷爷奶奶年迈,当地也无亲属在其刑释时来接。由刑罚执行科和所在未成年犯监区民警将刑释人员武某送回原籍。由于武某家居住的萧县张庄寨镇与河南省交界,地域偏远,在与当地司法部门联系后将武某送至爷爷奶奶家。在交接后,对武某进行帮教谈话,鼓励其树立生活的信心,鼓起新生的风帆,自立自强,自食其力,做一个对家庭负责任、对社会有贡献的守法公民。
未成年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的确立和实践,是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以人为本”理念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监狱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要求。安徽省未管所增强刑释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