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刑释人员典型事迹巡回励志演讲暨鹿州监狱开放日活动在鹿州监狱如期开展。活动以“积极改造走正道 奋发有为做新人”为主题,旨在活动中进一步弘扬改造正能量,充分加大监狱开放力度,让社会走进监狱,更多了解监狱执法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狱公信力,树立监狱机关科学管理、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推进平安、法治、文化、和谐监狱建设,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全面提高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
当天,鹿州监狱韦鹏辉监狱长作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接着到场嘉宾听取了由杨某、陈某等5名被邀请进监狱的刑释成功人员励志演讲,他们用亲身经历的事迹向正在服刑的人员讲述自己如何从服刑人员转变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并在监狱和地方的共同帮助下创业成功的故事。
“我和法轮功的故事”
“没有监狱警官的教育,就没有我今天站在这讲台上,没有监狱警官的引导,我还是位法轮功信徒……”演讲台上,刑释成功人员杨某声情并茂地述说着自己的故事。
杨某说,她曾经是位邪教信徒,因邪教去违反国家法律,被判刑2年6个月,送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服刑。当时的她对法轮功深信不疑,并且坚持自己是法办功“真善忍”的能人,无论遇到任何事情都做事“真善忍”,还认为政府处处和自己作对,认为政府所做的一切是针对她们这帮坚持“真理”的人群。为此,她在服刑期间处处和政府和监狱对着干。
当时女子监狱警察教育和帮扶下,杨某能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李洪志的真面目,同时写下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等。转化后,她走上积极改造的道路。
刑满释放后,她不但帮助那些还执迷不悟的所谓“同修者”者,还担当政府社区教育转化攻坚主力,被纳入自治区政法委的教育转化专家库成员。
“故事里的故事”
听完演讲后,部分县司法局帮教团在法律援助现场对本县籍的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援助。
现场上,鹿寨籍的韦某,因犯交通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入监狱后的韦某认为法院对自己的量刑过重,不服判决,因此向本县司法局帮教团提出自己的想法。“别人也是交通肇事,可是为什么我挨判7年,而别人只判3年。”韦某很不解。
“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犯罪情节的手段,你当时撞到人(受害者)后,你逃离了现场,假如你当时不跑(逃离现场),可能就不会是这个结果……”帮教团的成员热情、耐心地对韦某进行帮教引导。韦某当场表示明白了法院对他量刑结果。
“我和你有个故事”
活动中,励志宣讲团成员与服刑人员开展座谈会。会上,刑释成功人员用贴切的语言,向服刑人员谈自己在服刑时的感受,谈自己服刑中受到监狱警官的教育及释放后得到社区、司法局领导的关怀,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让自己变成一名守法公民。刚开始,其实他们也和普通服刑人员一样,同样对改造生活的不适应,同样有着影响改造前进的情绪,同样对监狱警官或监狱的监规纪律有看法,但是,他们在警官的耐心教育和关心下能认罪悔罪,能遵守监规积极改造,最终获得假释。假释后,他们凭借在监狱吃苦耐劳的精神,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学习生活技能,最终也能成功创业,自食其力。
“我最记得我则出狱时,被别人的一句玩笑话‘一个释放的劳改犯能做什么’激醒了,这句话是我奋进的动力,也是永远铭刻在心中用以鞭挞自己的座右铭。”成功人员陈某在座谈会诉说自己的经历,鼓励在座的服刑人员不要自暴自弃,不要自唉自叹,要积极改造,要自力更生,终究会走出自己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