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教育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的路径选择

时间:2018-12-20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重庆市三合监狱理论调研课题组 组长:向川林;成员:余山、李佳钢、谭云、陈永祥

摘  要:在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工作中,做好对罪犯的个别教育工作是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从宏观层面、从主客观角度、从传统教育方法与心理矫治新方法新技术互补角度等方面,立足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际,阐述了个别教育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 个别教育 改造  路径

近年来,个别教育作为集体教育和分类教育的细化和补充,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教育管理制度,常抓不懈,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充分重视。但是,由于个别教育在监狱教育改造制度体系中的次要和从属地位,加上当前一系列新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实施,使个别教育面临诸多新的矛盾和挑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路径。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等推行“个别化矫正”模式的实践表明,在当前的监管形势下,可以借鉴这个模式中的有益元素,搭建起新的教育平台,强化个别教育的功能,充实、完善传统的个别教育工作机制,构建起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个别教育工作新机制,为科学的教育改造及矫治罪犯提供新的实践路径。

一、在宏观层面,建立罪犯“大数据”库,完善个别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夯实个别教育软硬件基础

(一)建立罪犯“大数据”库,为个别教育提供信息支撑

将“大数据”引入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中,可以有效的解决目前罪犯信息分头管理、资料分散、各监管单元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整合狱内资源,提高对罪犯的科学预测和研判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改造质量有积极作用。一是要建立 “大数据”库,整合罪犯信息资源。要以监狱为单位设置统一的信息平台,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通过建立对罪犯信息的采集、录入、运用及管理等运行机制,搭建罪犯信息平台。具体讲,“大数据”库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罪犯基本情况,以罪犯“四知道”内容为导线;入监收集的相关材料;罪犯日常改造情况,包括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狱政、狱侦、生卫等方面情况;罪犯的心理评估等资料;罪犯日常书信电话和帮教情况;罪犯的异常表现及其他有关情况。二是运用“大数据”信息,科学评估罪犯改造状态。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获取有价值的信息,精准分析预测罪犯在什么时间想要干什么,科学评估罪犯当前改造状态以及未来改造趋向,为更好开展个别教育提供可靠依据。

(二)完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为个别教育提供制度支撑

个别教育要发挥好在教育转化重危分子、维护监管安全、攻心治本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必须建设完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民警的个别教育能力。一是要创新个别教育能力培训长效机制。针对监狱民警队伍的现状,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效果。培训内容方面,要坚持以理论教育为根本、知识教育为基础,以提高改造质量为目标,切实搞好与监狱工作业务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法规、新技能的学习。培训方式方面,要尽量减少“以会代训”的模式,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培训渠道方面,不局限于行内培训,可以拓展到行业外培训。二是构建个别教育考核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每一位民警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是做好新时期监狱工作的重要方法。要强化正向激励,对个别教育工作优秀的民警要给予肯定、支持、鼓励和奖励;用好荣誉激励,通过评比先进、授予荣誉称号、嘉奖、舆论宣传等方式,肯定优秀民警的个别教育工作成绩;注重任用激励,对个别教育工作特别优秀者提供平台,大胆提拔任用,破除论资排辈的陋习。

二、从客观、主观角度,找准个别教育突破口,打好个别教育攻坚战

(一)从客观主体入手,发掘个别教育切入点

所谓从客观主体入手,就是从罪犯角度入手,根据罪犯个体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就目前犯群的情况看,新型犯罪多、限减罪犯和刑长罪犯增多,短刑犯、涉毒罪犯、自身伤残罪犯、精神异常罪犯、心理疾病罪犯等群体逐渐成为了危顽犯高发的群体。针对这些特点,在个别教育中要做到既“因材施教”,又 “有的放矢”;既 “对症下药”,又“攻心治本”。一是要从法理引导的角度,消除对法律的疑虑。法理指形成某一国家全部法律或某一部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学理。法理作为法的渊源,目的在于弥补法律规范的空隙。所以一些国家把法理作为最后适用的法源,即:法律无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针对部分罪犯到监狱后拒不认罪,经常上诉乃至缠诉,有的还通过自伤自残甚至自杀的方式来试图引起监狱和社会的注意的重点人头和危顽犯,民警在进行个别教育时如果从法理的角度来教育引导,对罪犯将更具有说服力。二是从人文教育的角度,重塑弃旧从新的信心。人文教育旨在促进其人性境界提升、理想人格塑造以及个人与社会价值实现,其实质是人性教育,核心是涵养人文精神。在重点人头和危顽犯中,有很多人员就是因为社会关系缺失而自暴自弃、破罐破摔。对他们进行个别教育时可以偏重于人文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侧重于传统美德教育、亲情教育,可以增强罪犯适应监狱改造的心理能力、审美观以及幸福感和责任感,激励他们树立信心看到希望,为早日回归社会成为合法公民打下基础。三是从心理矫治的角度,消除罪犯存在的心理问题。目前各个监狱还有较大比例的罪犯存在心理方面的问题。对于这类罪犯,监狱应该安排专业人员从心理矫治的角度进行个别教育。

(二)从主观能动性入手,提高民警个别教育效能

民警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个别教育的效果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调动基层民警主观能动性,激发基层民警积极参与个别教育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是目前提高个别教育效能的当务之急。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激励。就是经常进行公务员意识教育、人民警察意识教育、使命与危机诸方面教育,引导民警的荣誉感,激发他们的进取心。二是要满足期望激励。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学说,作为监狱管理者既要让民警明白追求合理的期望值,又要让民警明白每个阶段的期望值,同时又要使期望值具有相对挑战性,使民警每前进一步都有“望而可及”的追求,这样才能激励其实现期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优化岗位配置。当前,各个监狱获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民警人数已经达到了司法部的要求。为此,要以人为本,合理优化岗位配置,让民警找到真正能施展才能的舞台,让他们学能所用。

三、从传统个别教育方法与心理矫治新方法新技术互补角度,创新个别教育工作,促进个别教育工作上新台阶

(一)开展心理矫治要以传统个别教育理论为指导

新时代,心理矫治工作在我国监狱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上还未成熟,实践方面也还处于探索阶段。各个地方、各个监狱甚至在监狱的各监区开展效果参差不齐。而传统个别教育理论系统比较成熟,并且经过多年的实践,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这为心理咨询在监狱的高效开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平台,有利于提高咨询师水平及个案咨询效果。

(二)将传统个别教育中的思想教育与心理矫治中的人格改造相结合

传统的个别教育注重对罪犯的思想教育,而由于多方面原因对其人格方面无法评估,更是难以进行矫正。但心理矫治工作可以通过评估其人格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方法进行个别教育,强调对其人格缺陷进行修正,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将传统个别教育中的主观评价与心理矫治中的科学评估相结合

传统的个别教育,主要是教育者通过自己的“望、闻、问、切”,从而确定罪犯存在的问题,更多的来自于自己的主观评价。但心理矫治很好的弥补了这一现象,它除了在传统个别教育方法基础之上还增加了许多量表测试,让其结果很好的印证教育者的主观评价是否正确,也为下步进行个别教育提供科学依据。

(四)将传统个别教育中的直觉感知与心理矫治中的理论指导科学性教育相结合

传统个别教育在对罪犯进行个别教育时,重经验和直觉感知来进行引导。而心理矫治强调用科学的方法从根本上来进行教育引导。例如罪犯在认知方面存在较大问题时,传统个别教育往往带有强制性的要求来服从。而心理矫治则强调改变罪犯的认知角度出发从根本上来进行教育引导。如果罪犯在行为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传统个别教育强调从制度等方面进行约束。而心理矫治则强调采取行为疗法进行纠正。

(五)将传统个别教育以教育者为主与心理矫治工作重“授之于渔”激发罪犯主动性相结合

在传统个别教育中,往往更多的是教育者以说教为主,罪犯被动接受强制执行。而心理矫治强调二者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咨询师根据求助者存在的问题教给他方法,让其自己主动去改变自己。

在新时代,弥补传统个别教育理论在监狱工作中与心理咨询相结合的空白地带,就要切实把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民警用起来,真正放在教育改造的岗位上,鼓励他们运用专业知识,创新个别教育,提高个别教育的效能,努力更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 徐继华,冯启娜,陈贞 ,大数据. 智慧政府[M] .中信出版社。

[2] 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3] 郭念锋,《心理咨询师》,民族出版社。

[4] 周国平,人文精神与教育。

[5] 廖冬梅,生活中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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