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高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时间:2019-04-28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江监狱 刘丽梅/文

监狱人民警察作为行使国家职权的特种公务员,作为刑罚执行的具体落实者,作为教育和改造罪犯的具体实践者,其职责的特殊性和唯一性导致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要求更高。如何更好地开展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之取得成效,更精准地指导监狱警察履行职责成为本文探讨的重点。

一、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义

(一)提升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

监狱人民警察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对警察的个人能力要求较全面。仅在教育改造罪犯的过程中,就要求具备心理疏导、语言表达等能力,要求熟悉关于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要求了解监管改造相关条例等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在教育改造罪犯中能有理有据,有方法有能力说服罪犯,让其认罪伏法,积极改造。所以,监狱必须通过培训,不断地引进新的教育改造方法,分析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培养监狱警察的各方面技能,提升专业素养,才能稳定推进监狱监管改造等各方面工作的发展。

(二)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顺应新时代、新形势和新岗位、新政策的现实需求。为了更快地赶上时代的步伐,快速了解和吃透国家相关政策信息以及对岗位和个人能力的新要求。这就要求对监狱警察进行培训,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和新标准,找到解决工作难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

(三)激发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

通过教育培训工作,让监狱警察对工作职责工作困境有更深地了解,能在培训后更快速和到位地解决各种难题,从而不断地找到教育改造好罪犯的成就感和使命感,找到完成任务的获得感和荣誉感,提升监狱警察爱岗敬业的热情和积极性,明确努力的方向和人生的奋斗目标。

二、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现状

(一)授课内容针对性、专业性不强

监狱当前每年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培训主要包含廉政党课、政治理论学习专题讲座、消防安全知识、罪犯减刑假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刑罚执行业务培训等内容。培训主要是业务部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统筹安排,并没有结合基层监狱警察在执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一起讲授:如,根据最新的减刑假释条例,对于罪犯的计分考核要求降低,如何在硬性指标降低的情况下,激发罪犯教育改造的积极性?现今的培训没有针对性和迫切性,导致出现“培训的课程不想学,想学的课程不培训”的状况。

(二)授课方式陈旧

监狱系统的大多培训仍停留在老师讲、学员听的讲授方式上,这样的授课无法最大限度地激发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训过程中学员很容易开小差。要是讲师水平不高,不能吸引学员的注意力,那么培训就收不到多大的成效,开班与不开班无异。

(三)培训受众少

较好的培训主要由监狱系统统一组织,聘请优秀的专家学者授课。但由于受场地的限制,名额有限,经常每个单位只有主要业务科室领导和一名业务人员参加。这样就使得很多具体负责这方面业务的人员没有得到最好的培训,不能最精准的理解和把握业务知识。

(四)师资匮乏

监狱单位的培训会受当地师资的限制。监狱自主举办的政治理论培训主要邀请当地党校和大专院校的老师,业务技能培训主要由业务部门领导负责讲授。每年的政治理论培训很多,如,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新时代司法行政讲习所”就需每月一讲,贫乏的师资根本就不能满足培训的需求。业务部门主要领导讲授业务培训,也会存在一定的困难。部分领导只会做不会讲,部分会讲的由于走上领导岗位,不能更清楚地了解一线遇到的实际困难,不贴近实际,这样的讲授就会给培训大打折扣。

(五)培训不及时

很多业务人员经过培训后熟悉业务,但受人事调动的影响,被调离到其他岗位,而新接任的人员却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对业务知识不了解,在短暂的交接工作中,也不可能深刻透彻地了解工作要求。这样,就会出现工作脱节,甚至使工作出现纰漏的情况。

三、如何提高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工作实效

(一)提前调研  做好前期问题收集工作

教育培训工作以提升素质和解决问题为目的。所以,培训要以问题为先导,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专业性,真正解决学员最关心和最困惑的问题。这就需要培训主办部门在培训前,发放调查问卷或者亲自到受训部门征求和收集培训内容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提高培训针对性。

只有对受训人员最关心的问题,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和思路,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指导工作开展,这样的培训才具有实在的意义,贯彻执行政策和工作时才会达到最优效果。

(二)形成岗前必须培训机制  增强培训意识

上岗前必须通过相应的业务知识培训,如果因为人员少,调动突然而无法进行及时系统培训的,业务科室的主要领导以及之前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对要上岗的人员进行一定学时的业务培训,不能因为工作繁忙出现不培训就直接上岗的情况。每年,监狱系统对于每个业务部门都要举办一次以上专门系统的业务技能培训,避免因调动而漏训的情况发生。

(三)扩大培训对象  营造参训氛围

受到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上班时间冲突的限制,培训的人员有限,一般监区都是选派代表参加。很多时候开会的人员都是固定的几个人,很大程度影响了监狱整体队伍建设的水平和整体业务技能的提高。监狱应扩大培训的对象,分监管、政工、行政后勤三大板块培训内容,尤其是对于管理罪犯的基层一线警察,必须根据收集到的监管改造问题对每一个人都要进行培训,并将是否参与培训与其绩效挂钩,从而调动其主动参与的自觉性。

  

(四)建立师资库  壮大师资力量

有限的师资会严重影响培训的课程内容安排和培训效果。受教师薪酬管理机制的制约,很多老师都不会接异地的上课邀请,因为既辛苦又没有相应的回报。这就要求监狱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培训师资库,统筹调配所有优秀的教师资源,供监狱系统培训选用,并与相关部门协商,统筹解决影响老师接课积极性的外在因素,解决师资问题。

(五)加大视频教学力度   优化调配培训资源  

全国监狱系统应进行调研,及时收集和整合监狱人民警察反馈的问题,并与高校和相关部门研究和开发相应的课题视频,利用信息技术将资源共享,供全国监狱人民警察培训使用和借鉴。既解决了培训受众小、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又能使全体监狱警察受到最好的课题培训,保障培训的效果。

(六)结合日常工作  建立内训机制

结合“传帮带”和“岗位练兵”的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发掘业务技能精、表达能力强的岗位能手成立监狱本单位的内部师资库,建立监狱警察内部“一对一”的教授模式,最大限度地结合实际工作,扩大师资力量,提高培训的质量。并建立相对应的激励机制,对于肯钻研业务,教学很有成效的人才在干部晋升方面优先考虑。

(七)改革创新方式方法  提升培训成效

讲授的培训方法因学习的主导性完全靠讲师的授课水平,学员的参与率低,很难调动学员的积极性。这就要求改革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积极利用和推广“行动学习法”到培训当中,形成“讲授培训+质疑提问+小组讨论+反馈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系统的培训模式,形成探讨研究的培训氛围,开放思维,人人主动自觉地参与到培训中。不能为了单纯的完成培训任务而培训,而要在培训中真正的有所收获,对工作有指导性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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