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彩霞
(浙江省金华监狱 金华321071)
一、背景概述
基层监狱在罪犯管理的实践中,普遍感到短(余)刑犯管理难的问题,特别是根据计分考核已符合呈报减刑、假释等刑事奖励条件的罪犯。这些罪犯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改造表现大不如前,他们自认为呈报刑事奖励后,对考核分已无任何顾忌,只要不出现重大违规便可坐等减刑之日的到来,因而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给日常改造秩序造成较大的影响。这种被称为“新生综合症”的现象,是监狱执法过程中的“老大难”问题。
在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新形势下,确实有必要采取合理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对即将呈报刑事奖励的的罪犯进行更为严格的重点跟踪考核,严厉打击“投机”改造的行为。对此,浙江省金华监狱创设了新生“红绿灯”,让即将踏上新生“快车道”的罪犯更加严格、谨慎地遵守“交通规则”,助推他们“安全”新生。
二、具体做法
1.“红绿灯”的设置。罪犯即将走向新生,犹如行人走到“十字路口”,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设置“红、黄、绿”三种颜色。如改造表现良好,未出现违规违纪的亮“绿灯”,表示可以继续通行;如出现小违规被“曝光”、降考核分处理或多方考核反馈表现有的下降的亮“黄灯”,以示“警告”;如出现违规违纪被扣考核分或多方考核反馈改造表现明显下降的亮“红灯”。表示“停止”。
2.考核的时间。根据《金华监狱服刑人员申请刑事奖励陈述评议制度》,罪犯在预呈报刑事奖励之前应提前3个月向分监区递交考察申请,写明自己的呈报意愿及预计呈报时间,表明自己愿意接受分监区考察的态度及决心,并选定诚信担保人。
考核时间从罪犯递交考核申请开始,至法院裁定下达之日止。考察期分两个阶段;一是从递交申请至呈报之日,时间大约为3个月;二是从呈报开始至法院裁定下达之日,具体时间看减刑、假释程序在各部门的运行时间而定。
3.“红绿灯”的使用。在呈报减刑、假释前的考察中,如一直亮“绿灯”表示该犯改造表现基本良好,予以按时呈报;如出现多次亮“黄灯”或亮“红灯”的情况,表示该犯改造表现不稳定,给予暂缓呈报处理;在呈报减刑、假释后的考察中,如出现多次亮“黄灯”或亮“红灯”的情况,表示该犯改造表现下降,给予撤回呈报的处理。
三、补充说明
1.从罪犯递交考察申请开始,分监区要制作专档,用于记录该犯的日常改造表现,并在分监区狱务公开栏目醒目位置上墙公布。
2.考察途径应是多方面的,主要分为:罪犯日常考核、责任民警考核、诚信担保人反馈、其他罪犯反馈等。
3.“亮灯”要及时。当考察的罪犯出现违规“曝光”后的第一时间,要及时亮“黄灯”给予警告,并进行谈话教育,以使本人引起高度重视,亮“红灯”后及时作出暂缓呈报的决定,不要等到“秋后算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