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招贤镇司法所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

时间:2011-11-24信息来源:人民网日照作者:

人民网日照11月24日电 为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尽快把矫正对象改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招贤司法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确保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建立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所根据各矫正对象的犯罪刑罚情况、思想状况,分别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并根据改造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同时依据《莒县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规范的矫正档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保管,一人一档,单独立卷。

  印发《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在《须知》中明确告知矫正对象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有什么权利、义务,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哪些规定,以及对矫正对象的奖励、惩处规定等。《须知》使矫正对象明白在接受矫正期间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和应该遵守的规定。

  建立教育学习“例会”制度

  招贤司法所为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把每个月的25号定为集中教育学习“例会”,对他们进行社区矫正规定及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引导他们积极改造,遵章守法,并上交一个月来的思想状况汇报。

  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定期组织公益劳动

  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的惩戒、教育和服务社会功能,招贤司法所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并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建立考核奖惩制度

  招贤司法所按照《莒县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坚持一月一考核,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劳动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并做出月度考核结果,作为进行奖惩的依据。

  充分利用手机定位技术

  招贤司法所充分发挥社区服刑人员移动管理平台的作用,定期实时动态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并做好记录。强化了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有效地提高了矫正质量。

  坚持人性化教育管理方式

  在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招贤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采取人性化的教育管理方式,不断丰富社区矫正形式,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有关情况,并据此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同时印发《致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鼓励矫正对象珍惜眼前难得的重塑自我的机会,勉励他们服从监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重新获得社会的认可。(樊正威 陈志华 井庆慧)

  作者:井庆慧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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