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他残忍杀害两人,之后“人间蒸发”。14年间,公安部门虽多方努力,但始终未见他的踪迹。原来,他竟然“隐藏”在监狱中!11月21日,这名被公安部列为督捕逃犯的杀人犯最终难逃临河警方的火眼金睛,被从呼市押解回临河,命案必将得到昭雪。
杀了两人“人间蒸发”
1997年1月31日,临河一家炒货厂老板的妻子和外甥女被残忍杀害,同时,20000多元现金被抢走。
临河警方经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是刘殿明(男,45岁,户籍地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刘殿明作案后畏罪潜逃,被公安部列为督捕逃犯。
案发后,临河区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殿明进行了不间断追缉,但一无所获,此人竟像“人间蒸发”了一般。
“清网行动”战役打响后,临河区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紧盯不放,专案经营。局长郭忠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指挥抓捕工作,并明确提出:抓捕组要充分运用“整体作战法”,全警联动,全力开展抓捕工作,尽快将命案逃犯抓捕归案,还受害群众以公道,还社会以正义。
14年来,临河区公安局始终没有放弃对刘殿明的抓捕,尤其副局长程红雨,多年来已养成了习惯,一有空就反复翻阅案件的现场情况及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等已深深刻印在她的脑海中,她充分运用多种信息资源研究案情,寻找破案线索。
今年11月3日,程红雨带领抓捕组成员杨文军、朱富兵再次赴呼和浩特、乌兰察布市等地开展工作。在大量与犯罪嫌疑人刘殿明年龄相似的同名同音人员均被一一排除后,程红雨陷入沉思:刘殿明究竟藏在哪里?
“隐藏”在监狱中
近日,办案民警调查发现,临河一名已改名网上逃犯正在监狱里服刑。此事立刻让程红雨想到:刘殿明会不会也在监狱里服刑?
程红雨果断来到内蒙古监狱管理局查询。经对监狱服刑人员进行比对,程红雨发现,内蒙古第一监狱里一名因强奸、抢劫被判17年有期徒刑的户籍所在地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的服刑人员刘佃明,与刘殿明相貌相似。程红雨当即将刘佃明的照片传回抓捕组,让受害人的丈夫及曾与犯罪嫌疑人刘殿明一起打工的人辨认,同时调阅了呼和浩特市中院对刘佃明的审判案卷,认真分析刘佃明的作案手段和特点。
因案发距今已有14年,时过境迁,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有了明显变化。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程红雨决定让受害人的丈夫及曾与犯罪嫌疑人一起打工的人到监狱辨认。
经辨认,他们一致确认,这个叫刘佃明的正是1997年杀人、抢劫的刘殿明!程红雨立即将情况汇报给郭忠东,郭忠东当即派人到自治区公安厅办理提押手续。
11月21日下午,办案民警从呼和浩特市将刘殿明押解回临河。
经审讯,刘殿明百般抵赖,刻意隐瞒真实身份,拒不交代罪行。后来,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刘殿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供述了化名王某,于1997年1月31日将 临河一炒货厂老板的妻子及外甥女杀害,并抢劫20000多元,后潜逃至甘肃、河北、内蒙古等地的犯罪事实。 (高杰 韩塞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