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教育在强戒工作中的运用

时间:2011-12-07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强戒学员的情感变化,往往同社会、个人生理因素紧密相联。作为生理因素讲,人的高级神经活动具有可塑性,强戒学员的生活动型是“后天”的影响形成的,具有可变性,管教民警经过有目得的情感交流,触动他们的情感,就有可能激发其自我改造的意志力,逐步改变旧的生活动型,建立新的生活动型,在教育感化工作中,管教民警只要对强戒学员的“孤独、自卑、依附”三种情感实施感化,往往是比较有效的。

一、孤独感

强戒学员对自己所承受的惩罚性戒毒,第一个体验是“不自由”,表现出对父母亲人的依恋,对亲朋好友的思念,加之对未来前途之忧虑,形成一种强烈的孤独感。他们觉得人生如梦,自己命运不好,欢乐和幸福与自己无缘,怨天尤人,局促不安,内心十分空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希望得到“同情”,寻找“知音”。作为矫正教育实施者的管教民警要善于抓住情感因素,同他们交往,个别谈话教育,予以关心和帮助,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规劝,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减轻他们的孤独感,使其亲近管教民警。

二、自卑感

  任何人都希望维护自身的人格尊严。强戒学员也不例外。但是,他们由于人生自由被剥夺,在强制性的劳动改造中,感到自己身份卑微,人格低下,原有的自尊心受到损害,自卑感增强,他们常常以自己比别人,越来越自惭形秽,灰心丧气,甚至自暴自弃,失去生活的信心。笔者认为:这并不等于自尊心的丧失。相反,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越发需要得到别人的尊重。因此,他们特别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并做出强烈的反映,怨恨瞧不起他们的人,甚至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同别人争吵、顶撞,同时也寻找机会,在学员群体面前逞能,添油加醋地吹嘘自己,以补偿自卑心理。据此,管教民警要引导他们正确评价自己,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并予以鼓励,尤其是对于他们在改造过程表现出来的微小进步,要加以肯定,提高其做人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逐渐削弱其自卑心理。

三、依附感

强戒学员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以后,因为家庭、社会的谴责、环境的刺激,自尊心被严重抑制,原有的独立性意志明显衰退,依附心理增强,或者渴望家庭的援助,亲人的体贴,或者与其他学员结成“知交”、团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管教民警对学员处处关心体贴,热情教育帮助,耐心劝导,就会使他们依附心理发生迁移,转而接受管教民警的教育感化,靠近人民政府,向好的方面转化。

管教民警如果在实施感化过程中,积极探索、准确地把握戒毒学员的情感心理,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因人施教、疏通引导、着力改造、以理服人的原则,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转化效果,达到挽救被扭曲心灵的目的。(四川眉山强戒所 蒲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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