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宁12月7日电 近日,济宁市法院、检查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文件,就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执行禁止令作出规定,确保禁止令执行工作到位。
严格衔接管控。社区矫正机构在接到对社区服刑人员适用禁止令的法律文书后,立即责令该社区服刑人员限期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由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宣告仪式上宣告禁止令,由社区服刑人员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专管员及时采集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制作文书和电子档案并及时通知其所在基层组织、单位代表和家属等到场,签订《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协议书》,落实有关组织、单位、家属的监管责任。
严格管理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为执行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专门制定《禁止令执行方案》,对禁止从事的特定活动,禁止进入的特定区域、场所,禁止接触特定的人予以明确。依法依规将执行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定位严管级,严格定期报告、参加公益劳动等制度,加大个人谈话频率、走访密度,从严进行管理。为执行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配备具有卫星定位系统的手机提供管控时效性。面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鼓励群众对于执行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特殊场所、相关人员的沟通联系,向这些部门、场所、人员提供执行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年龄、体貌等基本信息,与这些部门共同监督禁止令的执行情况。
严格考核奖惩。成立由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的基层组织、单位代表共同组成的考核小组,采取计分办法对执行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建立详细台帐,每周进行一次小结,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在社区服刑人员执行禁止令期间,根据其表现予以奖惩。对于表现突出的,实行社区矫正分级管理处遇奖励,升为普管,直至宽管级别;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建议相关部门减少禁止令执行期限,直至提前解除禁止令。对于违反禁止令的,情节轻微的,进行训诫,责令改正;情节尚不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提请同级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原判人员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贾洪梅 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