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将有法可依

时间:2011-12-09信息来源:羊城晚报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丽娜报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广东已开展了5年,但权限和责任却一直无“法”理清。7日,省司法厅就公正司法专题向前来视察的全国人大代表汇报时表示,《社区矫正法》正在广泛征集相关部门的意见,会尽快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维龙参加了视察。

  截至2011年9月,全省市、县(区)、镇街实现社区矫正全覆盖,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1745人,累计解除或终止矫正7237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4508人,重新犯罪率为万分之九,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虽然社区矫正成效初现,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省司法厅正在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法》的出台。据省司法厅副厅长刘芳介绍,目前法规初稿已经成文,正准备会同涉及社区矫正的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听取意见以做进一步修改。“《社区矫正法》将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社区矫正的经费、执法管理队伍的建设,以及在交叉领域的权限和责任。”

  黄丽娜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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