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效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服从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楚雄市司法局结合当前国内推崇“知恩、感恩”道德规范的大形势,分析广大矫正对象虽是待罪之身,也应懂得“知耻知恩、饮水思源”,于2011年12月6日组织全市城区、坝区乡镇226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到农艺酒店,开展了以“知恩、感恩”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并邀请市创先争优办苏云学老师到会授课。
教育课上,苏云学老师用形象、生动的语言,谈古说今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述了一堂交织着泪水与激情、富有教育意义且深刻的《尊重自然规律,活出真正人生》为主题的感恩教育课,让服刑人员体会父母的养育之恩,以崇高的道德情怀、虔诚的道德良心、善良的道德行为,由衷地感激、回报曾给予过和正在给予自己各种帮助和关怀的人,激发矫正对象积极向上的精神,引导矫正对象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会上,市司法局吴副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了阐述,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从思想、行为上转变,必须明确认识自己是受刑罚处罚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要认罪服法,悔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矫正对象必须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并要求矫正对象在会后要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把真实感受写下来。第二天一早,鹿城司法所就有矫正对象纷纷前来交心得体会,其中一人写到:“苏老师讲一个人要知恩、感恩、报恩,作为一名监外服刑人员的我,深有体会,如果没有党的好政策,也许我早就病死在监狱,是党的好政策给予了我这一次保外就医的好机会,让我的病得以及时治疗,生命得以延续,我会好好的珍惜这一次机会,服从社区矫正,牢记自己服刑人员的身份,遵纪守法,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公民来回报党的恩情,在今后的改造中,我将一如既往的服从管理教育,摆正自己的位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从他的体会中可以看出,感恩教育是净化精神家园的教育,它不仅会使人们焕发道德理性,培养善良的德行,而且有利于每一个社会个体自觉地加强道德、心理、情感、品质的修养,在克制物欲浮躁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心态平和地看待生命的价值。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既增强了矫正对象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决心,又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为其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