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监狱内公审减刑案 6名服刑人员获阳光减刑

时间:2011-12-09信息来源:云南网作者:

蔡某两年前因贩毒入狱。法官昨日宣布她从无期徒刑减刑为19年10个月时,她流泪了。与她一起被减刑的还有另外5名服刑人员。

这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在监狱对6起毒品犯罪减刑案件进行的一次公开开庭审理。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旁听了减刑审理。120多名服刑人员也参加了旁听。

监狱内的公开审理

昨日下午2点,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内,一次特殊的庭审在这里进行。6名服刑人员,均因毒品犯罪被处死刑缓期执行或无期徒刑。省高院的法官在这里按法定程序公开审判6名刑法执行机关提请减刑的服刑人员。

谭某某因贩毒被判处死缓,2007年11月23日入监服刑,2009年9月10日被裁定减为无期徒刑并服刑已满两年。在无期徒刑期间共获得记4个表扬,系病犯。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为19年9个月。

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陈述,省高级法院官听取了刑罚执行机关提交的证据及减刑理由。

公诉机关当庭审查了刑罚执行机关提交的证据,结合谭某某的病情,建议可酌情多减1个月,即为19年8个月。

对另一个被判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排某某,刑罚执行机关提起减刑为19年10个月,公诉机关经审查认为排某某未达到减刑标准,不应减刑。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进行了合议,当庭宣布了对谭某某等6名服刑人员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零6个月至19年零11个月不等,并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剥夺政治权利7年。

“今天我减刑了,我现在更有信心进行劳动改造了,争取早点回家。”谭某某在宣判后告诉记者,她会继续努力,争取还能减刑。

开庭审理更公开透明

“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案件,监狱内外我们都是一视同仁,这是法律的赋予我们的责任。”休庭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一位法官说,对服刑人员进行的减刑、假释的公开审理及宣判始于两年前,在全省州市级法院都已经全面铺开,这相对于书面审理程序,更公开更透明。

对服刑人员的减刑和假释,在监狱这个环节也是非常严格的。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刑罚执行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他们对服刑人员提请的减刑、假释,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云南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一副处长认为,针对在押犯的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更能增加透明度,检察官也更能充分地履行其监督职能。

今年1月至11月底,我省的在押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情况在全国名列前茅。

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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