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教育

时间:2011-12-11信息来源:广东监狱网作者:

为提高广大罪犯的劳动技能,让罪犯出狱后能够顺利回归社会,高明监狱始终坚持贴近罪犯个体改造现状、贴近监狱管理实际情况、贴近用工单位需求原则开展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教育。自2009年以来,监狱共有近3000名罪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约2600人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贴近罪犯个体改造现状,切实将培训教育贯穿罪犯改造全过程。在罪犯入监、矫正和出监等不同服刑阶段,有针对性突出培训的侧重点。对新入监罪犯,综合考虑罪犯的身体条件、专长、个人意愿,安排其到相应生产项目的管区服刑改造;对刚分配到监区的罪犯,注重强化罪犯劳动观念和习惯的养成教育,同时采取以老犯带新犯为主,以厂方师傅讲授和现场指导培训为辅的方式,逐步提高罪犯的劳动技能水平;对临出监罪犯采取定期集中职业培训的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实际、实用、实效”的办学原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采取“订单式”的培训方式,紧密结合社会劳动市场需求,强化罪犯职业技能与考证培训教育力度,提高罪犯获证率。

二是贴近监狱管理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监狱职业技能培训特色。努力构建立体式、全覆盖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网络,采取“引进来”的培训方式,形成以监狱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为中心,社会专业劳动技能培训院校为师资力量,监区劳动岗位为实践载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同时针对监区的不同特点,充分借助监狱信息化平台,采取“两化”教学形式(即理论教学集中化、实践操作分散化),有效实现培训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的有机结合。

三是贴近用工企业需求,确保培训教育成果与社会需求无缝对接。综合罪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的时间、内容、效果等相关情况,对每一位罪犯制作专门的培训教育档案,同时积极与社会相关企业联系,对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进行登记造册,推荐合适的刑释人员到相应的企业公司就业,将劳动技能培训向社会延伸,实现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与回归社会的无缝对接。(高明监狱 钟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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