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司法局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平安开县”建设

时间:2011-12-13信息来源:重庆开县司法局作者:

作者:余定海

开县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平安开县”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八进” 活动,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农民及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受众群。深入开展“法治开县”、“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五长”接待日、“六位一体”办公室作用,深入推行人民调解“五诊”制度,“预诊”查民意、“门诊”化民怨、“急诊”排民忧、“会诊”解民难、“复诊”安民心,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群众性械事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及时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保证刑释解教人员出狱(所)有人接,回归社会后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带;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帮教措施,确保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研究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法律援助机制,简化法律援助办案程序,畅通法律援助办案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回访法律援助当事人,让更多的困难弱势群众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法律的公正服务,确保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五是加强“三农”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鉴定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管理,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各种经济实体、土地征用、农民工转移、农村资源纠纷、环境污染治理、民间社会积怨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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